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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税改应优先调整资源税和房地产税

2011年01月27日 13:30
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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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曾多次指出,“十二五”是个加税时代,现在来看,此言不虚。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9日透露了我国税改的一些思路。他表示,有关部门接下来将要进一步考虑公平税负和结构性减税,而在减税方面,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就个税而言,他认为不应提高起征点,因为这会让穷人获利不多,富人却收益颇大;增值税方面,应该靠增值税扩围减少其重复征收,如此可以减少第三产业经营主体的税负,鼓励产业的升级换代,鼓励第三产业发展。

不过,贾康话锋一转,指出“结构性减税应该还有合理的结构性增税作为配套”。地方政府现在还没有形成完备的地方税体系,如果没有资源税相对充分的发展和房地产税的破题与确立,使其至少在发达地区较快形成一定的支撑力,那么先行贸然实施增值税扩围,必定导致中央和地方财力的矛盾更难处理。为此,他建议,需要和地方税支柱打造形成呼应,采取“在后跟随”的方式来推进。贾康进一步提出,近期,资源税要趁势扩大区域覆盖面和税目覆盖面;近中期要争取解决房地产税的框架问题。

他认为,房地产调控新政虽然力度空前,但是如果没有在不动产保有环节相关税制改革的推进,这一轮调控和过去的调控其实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房地产税和资源税有望构成中国地方税体系的支柱,西部大体以资源税为支柱,东中部大体以房地产税为支柱。从贾康的言论不难看出,结构性减税不应以减少政府财政收入为代价,而应该先行加税,然后才谈得上减一点税。

其实,中央现在的想法就是,现在固有的中央财政收入不要变,地方政府那边可以扔一些征收难度大的新税种给他们,以此来平衡央地两级财税体系。不过,如此一来,减轻民众负担、建设消费社会不知又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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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xy] 标签:房地产税 贾康 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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