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在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强调,要科学判断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重点领域,“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建议》还明确提出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七大产业。这是中央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前,国内理论界、产业界和地方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理解还有较大差异甚至存在某些误区。因此,厘清战略性新兴产业概念,深刻把握其科学内涵,不仅是深入贯彻中央精神的认知前提,也是保证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理论基础。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新兴产业中能够成长为先导产业或支柱产业的那一部分。新兴产业是相对于传统产业而言的,是伴随科技发展和生产力水平提高而出现的新产业。新兴产业是一个动态概念。某产业在一定时期(如几年或十几年)属于新兴产业,但当该产业应用的技术进入成熟期而不再出现大的突破后,它就不再属于新兴产业范畴了。在新兴产业中,有一部分能够在政策扶持下逐渐成长为先导产业或支柱产业,而且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高级化具有战略意义,因此被称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以说,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内含未来时间维度考量的产业概念。它是一种新兴产业,但并非所有新兴产业都会在未来发展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同时满足若干构成条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生来源是重大技术突破,成长背景是重大发展需求,特殊地位是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基本特征是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高。完全具备这些构成条件的产业,才可称之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例如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会展、休闲养生等产业都属于新兴产业,而且发展前景广阔,但其知识技术密集的特点不突出;又如冶金、化工、炼油等产业既是支柱产业,也是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但其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再如食品饮料、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等传统制造业虽然不断有技术创新和新产品涌现,但总体产业规模不够大,对国民经济全局的引领带动作用不强……这些产业都具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个或几个构成条件,但不能满足全部构成条件,因而都不能归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体现了国家战略需求。应该充分认识到,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是一般的产业概念,而是基于抢占新一轮经济科技发展制高点而提出的国家层面的产业发展概念,是为解决一系列重大、紧迫的经济社会需求而科学选择的特殊产业。为了有效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所以要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为了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所以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了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所以要发展生物产业;为了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以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将上述七大产业之外的其他产业也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发展,有的还制定了指导目录,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概念理解的模糊和泛化,不利于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集中精力发展真正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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