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木华:如何震慑问题奶粉罪犯
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机构日前成立,公安部治安局官员介绍办案感受时称目前对问题奶粉的主犯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犯罪,并举例称天津一乳企高管在被捕时当着警方的面安慰家属“别怕!最多判刑三年”。(《新京报》8月30日)
销售问题奶粉的罪犯该被判处多高的刑期才合适,这有待法律专家协商后给出答案。就“威慑罪犯”而言,笔者以为,加重处罚力度固然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更重要的,是保证违法者能被及时发现、及时受处罚。在笔者看来,如果只是搞运动执法,那么,即便有死刑也不足以威慑罪犯。
罪犯伸手就被捉、第一次违法就会受到处罚,哪怕处罚只是一年有期徒刑,也远比1000名罪犯每人违法1000次,而最终却只有一名罪犯被发现、被判处了十年有期徒刑更有威慑力。
当然,要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并不容易,但只要朝这个方面努力,让监管和处罚成为常态,让疏于监管者受到惩处,让违法成为一种高风险行为,让漏网之鱼少之又少,那么,法律的威慑力也就水到渠成。
□ 欧木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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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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