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灰色收入:全民财产申报还有多远

2010年09月03日 12:52理财一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嘉宾 林喆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处教授

袁剑独立学者

主持人 鲍闻博 理财一周报记者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的一篇《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发表之后立刻引起社会极大反响。王小鲁提到,通过抽样调查和研究后发现,2008年中国存在着5.4万亿元的灰色收入。但随后就有国家统计局的两位学者发表文章驳斥这一说法。

一时之间,王小鲁和两位学者被推上了风口浪尖,王小鲁甚至还提出中国的灰色收入不止5.4万亿元这一说法。那么中国到底存不存在灰色收入,如何界定灰色收入,又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理财一周报记者采访了中共中央党校政法处教授林喆和独立学者袁剑。

灰色收入的界定分歧

理财一周报:关于灰色收入我们应该如何界定?是否同意王小鲁关于灰色收入的定义?

林喆:我认为灰色收入还没有一个确切统一的界定。

灰色收入的提法在1980年代就有了,当时主要是指一些科技人员在八小时工作之外所得的收入。比如送科技到农村,为农民干活,修设备然后收钱。还比如老师利用假期去授课领取的报酬,这些都叫灰色收入。但这个概念到1990年代后就不再提了,因为这个概念在1990年代是非常普遍的,说穿了就是具有第二职业的性质。

现在的灰色收入在我看来实际上是指不纳税的一部分收入。如果是纳了税的收入就不叫灰色收入了,因为这是有记录的。所以灰色收入是指没有纳税的收入,无论是在税务局、银行还是工商管理局都没有记录的那一部分收入。现在这一说法主要针对官员,因为针对百姓的话面太广了,所以我们现在必须完善纳税制度。这两年已经做得很多了,比如给别人开稿费的时候,对方都要提交身份证,这就是帮他纳税。这样一来,这个收入就不是灰色收入了。像我有时出去做个节目,节目组给我200元车费,都会让我留下身份证,这就是为了纳税。

我觉得我这个定义要好一些,因为直白:没有纳税的,并且没有留下痕迹的那部分收入即为灰色收入。

袁剑:灰色收入本身就不是一种正规的说法,只能把未被纳入法定的那一块称为灰色收入。灰色收入肯定是有的,灰色收入的意思所指代的其实非常清楚,就是不在工资表上反车模ü渌揪抖挥心扇胪臣品段У恼庖豢槭杖耄踔粮嘁含的是通过垄断和权力而取得的收入。其实老百姓心里非常清楚灰色收入所指的是什么,只是没有一个很正式的统计名称而已。

我觉得他做这样一个调查,首先肯定是有他对灰色收入的基本界定,这个界定我认为和老百姓普通的观感还是比较接近的,其实灰色收入就是钻了法律和制度的空子。

我认为其实关于灰色收入的定义并不重要,你可以有这样或那样的定义,灰色收入的定义着重于没有管辖的,或者没有纳税的,这些都是灰色收入其中的一种,简而言之就是在国民收入中特别不公平的一种收入分配。其实大家想要言说和表达的关于灰色收入就是那一部分。

理财一周报:国外是否存在灰色收入的情况?

林喆:在国外,全民收入都是要申报的。比如我去加拿大参观税务部门,他们告诉我加拿大所有居民的收入都在这里有登记,包括家人间互赠的礼物钱财,比如结婚时收到的红包,加拿大的税务部门都会有登记。

在国外是全民都要申报财产收入,如果到时间不申报,是要被视为瞒报罪的。所以国外在这点上抓得很牢,就不存在灰色收入这种说法。我去过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税务部门参观,他们都对收入查得非常严。并且他们有严格的监控体系,如果瞒报被查出都是要判刑的。

一般国外不提灰色收入这一说法,这是具有我们中国特色的。因为国外什么都要纳税,而高税收就能保证高福利。老百姓也非常理解高税收,因为他们明白高福利就是从高税收中来的。所以国外纳税意识很强,因为税和他们有着密切的联系。

袁剑:国外的情况应该要好一些,虽然我没有特别关注过国外,但据我所知,国外的体制制度更加透明一些,包括现金的支出这些规定都比较规范,而我国在这一方面做得还不是很到位,所以灰色收入会比较严重。

监管不力是根本原因

理财一周报:灰色收入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林喆:根本原因主要是社会的物质财富仍然还没有丰富,人们的收入参差不齐。低收入的人就不会放弃很多其他的赚钱机会,而我们的税务监管又不是很严密。如果一个亿万富翁受邀去讲课,就不会在乎讲课的费用,而如果是一个年轻教授,他就会为了几百块钱而去讲课,这其实就是说他不会拒绝灰色收入。所以还是因为收入的参差不齐,导致了灰色收入,从而造成了社会的机会不平等,许多人为了能够尽快致富,就会寻找各种赚钱的机会,进钱渠道多了,灰色收入也就多了。

袁剑:原因太多了,我想比较根本的原因应该是政策的监督和社会公民的权益没有得到伸张,比如说司法没有起作用、税收的监管不严。如果监督更加严谨的话,灰色收入就会得到更多的关注,就不会有如此严重的状况出现。

理财一周报:灰色收入屡禁不止的原因是什么?是不是因为它游走于法律边缘造成的?

林喆:灰色收入就是游走在法律边缘,法律管不着,因为这不是非法收入,都是通过正当的工作赚的钱。像有些法学家,他们讲课动辄就是上万元,但是他们从来不纳税,这些都是属于灰色收入。

企业在这方面给的钱很多,有人告诉我,他们接收一些企业的项目时,企业都是大手笔,一下子给很多钱。因为他们很多的钱都能报销,不过这要看当地审计是否严格,所以审计是非常重要的。

袁剑:游走在法律边缘,其实是美化了的说法,中国的法律并不是说太少,实际上已经很多了,但关键不是法律边缘的问题,这就是违法收入。灰色收入这种提法是让政府容易接受一点,实际上这就是违法的收入。法律出了那么多,谁去维护这些法律,司法机关是否独立、公正。法律能否成为百姓伸张正义的工具,这都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的问题。当法律制度不去执行或不被相信的时候,法律只是一片空白。 提倡全民信用卡制度

理财一周报:有没有办法来解决灰色收入?

林喆:我很早就提出了建立全民信用卡制度,让资金都在卡上流动。卡上一见钱的时候就自动扣税,这样的话灰色收入就不存在了,这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你纳税多,政府在一定时候有返还政策,或者免一定的税,这种方法就很好,我们都是欢迎的。

推行这个制度有很多好处。第一是可以免除税收的流失,所有的收入都纳税。第二可以掌控全民的收入状况。第三可以向统计局提供很多有用的数据,因为我们现在的干部没有财产公示,那么采用这种措施,就会有第四个好处——银行成为了廉政建设的主力军。

我们现在的信用卡制度其实已经有一定的银行介入的基础了,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把其完善化,所有的大笔资金不在面上流动,比如可以规定超过1000块钱的收入,需要通过银行卡来进行。这样的好处是在银行这里留下了痕迹,并且由银行进行自动扣税。

袁剑:必须要完善监管体系。我认为监管体系不仅仅是制度上的,还需要有舆论和公众的监督,我们政府的监管部门也不少,还有党外的审查和检察机关都可以履行监管责任。但要让老百姓相信这些监管机构能否代表老百姓的利益和社会的公正。

理财一周报:现在是否到了解决灰色收入问题的时候了?

林喆:现在没有这样的时间、机会和人力来进行。我觉得可以提出这个问题,各个单位视自身的情况逐步改善,慢慢就会好起来的。就像我们市场经济建立之初时,存在很多问题,但现在市场经济体制慢慢建立完善后,很多问题就在自然的发展过程中解决了。现在如果要专门搞的话,社会反应会很大。我认为现在可以提出问题并想想解决的办法,应该一点点地来做,不要一下子把它当成一项工作来做。因为大家的心理承受能力没那么高,如果一下子一年的灰色收入全没了,这就意味着人们的年收入在减少,而这不是改革的目标。

所以我认为不要忽略这一块,但现在搞肯定不合适。所以要一步步地来,只有等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贫富差距逐渐减少的时候才能做。如果一个人的年收入能有100万元的时候,他就不会计较灰色收入的部分了。

袁剑:是到解决灰色收入的时候了。灰色收入不是今天才要解决的问题,现在这个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在我们改革开放之初,就应该建立监督灰色收入的机制。如何使经济增长不变质,并能够让大多数人比较公平地分享到经济增长的利益,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但如果监管体制不健全,那么我们的经济增长也会变质,整个经济发展会向我们不愿看到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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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han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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