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瞭望》周刊披露,河北清河县、吉林江源县为鼓励当地私企多纳税,一直推行一个不成文做法:私企老板纳税超过一定限额,就可以得到一个副科级干部职务。目前至少有近40位私营企业主到两县有关部门担任了领导职务。
交一定数额的税,就可以当上一定级别的官。稍微有些历史知识的人,都不免会将其与“买官卖官”联系起来。在古代,买官卖官还有一个专门的术语,叫做“捐纳”,是封建社会吏治腐败的重要表现。
这一制度不仅破坏官员选拔制度,更大的危害则是加重吏治的昏暗,使老百姓受到花钱买来的“官老爷”更严酷的盘剥和压榨。
当然,我们不是说清河县的老板们当了公务员,也会去盘剥百姓,毕竟时代、形势都不同了。但却不敢保证,当了公务员的私企老板们可能会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为自己和企业的发展开绿灯,造成不公平竞争。
面对国家的“禁令”和公众的质疑,当地有关部门的解释是:私企老板当官后,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立下更大的功劳,比其他“正途”出身的干部贡献更大。这种说法其实经不起推敲,发展企业是老板们的本分;而通过办企业来拉动经济发展,却不是公务员的本分。老板们能办好企业,却未必能管好“公务”,企业发展了,也不能说就当好了“官”。
更值得注意的是,“政企分开”已经提了好多年,并已成为发展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但如果一方面以“政企分开”之名让原本就是“官”的国企老总彻底下海,另一方面又给私企老板封官授职,公平不公平倒还在其次,更违背了企业市场化的潮流,可能导致新的“政企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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