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一问引发讨论:投行经理称发财机会到了(2)
新股改革单兵突进会是灾难?
“只给中国股市制造巧立名目的扩容大跃进,对投资者只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真问题应该是,为了可以不审IPO,先要做哪些制度设计和改变?”
反对方则认为,现有框架下市场环境和投资者都不成熟,贸然取消IPO审核会引发更多的问题,甚至给资本市场带来灾难。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的发行审批制度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现在,新股发行、再融资发行、债券发行、资产重组和再发行、退市制度、市场的买方机构基金,卖方机构券商,乃至保荐人的资格和通道,样样都是审批的。”
华生把“新股发行”形容为最顽固的堡垒,可以比喻为敌人的司令部,“毕竟现在有上万家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牵涉面太广,在这个大环境中,如果单搞一个新股发行改革,比如说单从新股定价或发行节奏等任何一点上做,将带来非常扭曲的后果。”
他此前曾对媒体公开表示:“IPO不审是一个伪问题。在现行市场框架下,新股不审核肯定不行。只给中国股市制造巧立名目的扩容大跃进,对投资者只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真问题应该是,为了可以不审IPO,先要做哪些制度设计和改变?”
在华生看来,新股改革单兵突进反而会造成适得其反的后果。他以2009年以来的新股市场化改革举例说,本来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是正确的方向,但在其他方面的改革没有同时推进的情况下,“单兵独进”不仅没有成功,还落得了“伪市场化”的骂名。
如果整个发行审批制度不改革,股市会出现一种畸形后果,华生说:“比如说,只‘动’发行价格,就会出现‘三高’现象;而人为抑制发行价,就会出现新股爆炒;而只放开发行节奏,就会引来大扩容和股市暴跌。”
财经评论员侯宁也公开对媒体表示:“IPO不审坚决不行,弄不好会崩盘。像美国一样搞注册制,是一些人的理想状态,但这需要有配套的大环境,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尤其是严刑峻法;要有严格的退市制度;要有全面透明的监督机制;要有悠久的诚信自律文化传统。以上这些初创20年的中国股市都远远没有跟上,因此新股发行仍然需要监管层的严格审核监督。”
新股改革应齐头并进
在香港,联交所委员会审批一家公司能否上市只看它能否达到一些基本标准,不会出专门政策限制某个行业企业上市。
“我建议目前可以暂停新股发行,进行二次股改。”华生对记者表示。
新股发行的审批制度需要进行一场根本性、整体性的改革,华生对此进一步解释说,这次改革跟当年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一样重大,可以称为“二次股改”。”当年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进行了规范,跟国际资本市场实现了形式上的接轨,那么这一次改革就是与国际市场实现实质性接轨。”
对于这样一场整体性改革,华生认为需要制订整体方案,“改革不能简单化,如果总是停留在枝节的修补,反而会带来副作用”。
华生提出可以考虑采取“先易后难”的改革路径。首先,可以从再融资发行入手。因为再融资需要有人认购,没有人买的话,上市公司也没办法实现融资,可以先放开审批。其次,要完善退市制度。因为大多数公司还是不会退市的。当然,也不能仅仅依靠退市制度。最后,就是要对新股发行的审批制度作根本性改革。
对于新股发行改革的方向,华生认为是走向“披露制”。披露制是目前流行的“注册制”更准确的表述。披露制也有审核,跟现在的审批制是不同的。审批存在着较多的人为判断,评委说你不行就不行了。而披露制的审核,就是根据一个标准,一旦达到了,就不能拒绝申请者。这样等于剥夺了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既减少了权力寻租的可能性,也限制了新股发行的随意性。
德意志银行投行部副总裁向记者介绍说,内地经常会有各种政策影响发审委的审核,比如内地现在调控房地产,就会一年内不允许房地产公司在内地上市。而在香港,联交所委员会审批一家公司能否上市只是看IPO企业能否达到一些基本的“标准”,不会出专门的政策限制某个行业IPO。所以2009年到2010年有很多房地产公司赴港上市。到2010年底,股市自己不再接受房产公司的上市,而不是联交所去打击或者不审批房地产公司。
叶檀则对记者表示:“在改革的步骤里,第一要严打内幕交易和造假。第二把上市这块交给交易所,监管者只负责监管。桥归桥,路归路。第三,毫不犹豫、非常坚定推出退市机制,主板也好,创业板也好,必须要有这样的退市公司出现。”
证监会主要是去“抓坏人”
让监管机构把精力放到监管上,而让真正的责任落实到帮助上市的机构和人员——比如保荐人、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身上,证券市场才能各归其位。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的提议的前八个字是:监审分离、下放发审。证监会的主要职责是‘抓坏人’,而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审批上。所谓‘抓坏人’,是指重点打击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并严惩相关人员和机构。”
在刘纪鹏看来,现在证监会的审批制度是一种实质性的审核,相当于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选美”,替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报的材料是否合规、是否适合上市、是否有发展潜力、公司治理结构如何等等,其实谁好谁不好,这是投资人自己的选择。“如果我们监审不分,把精力都放在了审批上,监管也必然做不好。”
因此,新股发行应该从目前的“实质性审核”调整到“程序上审核”上来,且审核的形式要简化。刘纪鹏认为这样调整的好处是可以节省监管层的时间和精力,把重点转向监管。
刘纪鹏进一步建议:在下放发审上,创业板和未来的国际板的审核,都应该把发审权下放深交所和上交所,果断走出制度改革的第一步,目前证监会将主要精力放在主板即可。
目前的新股制度还扭曲了供求关系——现在有五百多家企业排队等待上市,但每次发审委通过的就那么两三家。盘子小,口子小,利益就极其巨大,发行价格自然一路高上了天。
这也让刘纪鹏颇为担忧:“这种隐性大扩容非常可怕。明显的供不应求,290家创业板企业本来只需要募集500亿,却超募得到了2000亿元。”
“我的提议的后八个字是:真实供求、做实保荐。”刘纪鹏对此解释道,可以尝试打包发行,一次50家同时上市,甚至可以100家或200家一起上。同时减少发行频率,最好一年一次,每次多上。一定要从真实供求上做文章,把发行价格压下来。这不是扩容的“扩容”,因为只要发行价格压下来,把同样的2000亿元配给1000家甚至2000家企业,而不仅仅是290家,一方面没有多花钱,另一方面发行价格压下来就为二级市场腾出了发展空间。
在这些人士看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问责,也是当务之急。让监管机构把精力放到监管上,而让真正的责任落实到帮助上市的机构和人员——比如保荐人、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身上,证券市场才能各归其位。
而加大对造假者的惩罚,则是接受采访的人士们的一个共识。“如果造假者被罚得倾家荡产,还有多少人敢造假?相信这些人都会闻造假而冒汗。严厉、公正的监管,胜过十个发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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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题:聚焦第三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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