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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雅红律师否认存在四六分成风险合同

2011年07月22日 09:57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仲爱梅 任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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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仲爱梅 任鹏

杜双华在万言书中曾不点名地指责宋雅红的代理律师陈旭:“听说你们的内部人士对外炫耀,你们与宋雅红签的是风险代理合同,四六比例分成,即官司打赢你可以自宋雅红那里拿走从我处切割财产的40%。”

有热心网友算了一笔账,按照这样的取酬标准,陈旭可以得到几十亿律师费。

“这在中国有可能吗?”21日的发布会上,陈旭回应说,“我想杜先生所说的这位‘内部人士’一定不是我们内部的,他(或她)如果真是我们律师团队的,就会知道那个收费数字是多少。”

面对记者的提问,陈旭否认有四六分成的说法,并称是遵循律师收费的惯例:“我跟宋雅红女士肯定有代理关系,至于到底有多少律师费不能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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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y] 标签:宋雅红 风险合同 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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