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遭遇“专利门” IPO之路再现迷雾(3)
“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的依赖,从一个侧面也可以反映公司的竞争力问题。”前述市场人士表示。
可堪佐证的是,2006年-2008年,星网锐捷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高达18.33%、、18.35%、19.57%,均大幅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兴通讯、烽火通信、三维通信1/3以上,甚至是新大陆和证通电子的两倍多。
维实投资之谜
而星网锐捷在股份制改造之前,公司管理层巧妙施展财技,实现了曲线MBO。
资料显示,星网锐捷于2005年9月5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持股25%的第二大股东维实投资于同年2月7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由星网锐捷及其子公司的337名员工共同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
2005年3月25日,福建阳光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星网锐捷24%股权(出资额为2400万元)全部转让给维实投资,转让价款为3360万元;FINET将其所持有1%股权(出资额为100万元)转让给维实投资,转让价款为140万元。
而星网锐捷股份制改造时,以净资产值13153.3081万元中的13153万元按1∶1的比例折为等额股份,维实投资出资额2500万元变为3288.25万元,持股比例不变。
目前,维实投资的主要股东均为星网锐捷高层,其中,董事长黄奕豪、总经理阮加勇、技术负责人郑维宏、常务副总经理林冰、财务总监杨坚平、副总经理兼董秘沐昌茵,分别持股6.01%、4.16%、3.76%、4.13%、3.52%、2.4%。
令人疑惑的是,表面已经与星网锐捷毫无关系的福建阳光集团总裁林腾蛟,却一直担任星网锐捷副董事长,阳光集团也被星网锐捷列为关联方,而福建阳光集团之前所持的24%星网锐捷股份,系2003年9月27日以1680万元从实达集团受让所得,加上同期增资认缴部分,实际投资总额为3120万元,与转让给维实投资的价款相差无几。(2010年04月15日 本文为补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