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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发行价敲定52.5元/股

2011年07月25日 04:45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早报记者 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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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田称超募资金将用于电影项目及电子商务

早报记者 曹虹

“制播分离第一股”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光线传媒,300251)昨日在深交所正式披露发行价。该公司最终发行价定为52.5元/股,低于此前路演时保荐机构给出的54.83元/股-60.92元/股的询价区间。

光线传媒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长田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光线传媒此番定价是公司有意下调,意在给二级市场留出获利的空间。

按照既定安排,光线传媒将在26日(本周二)网上申购,8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据光线传媒昨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光线传媒本次发行价格为52.50元/股,对应2010年摊薄后的市盈率为61.05倍,这一水平高于可比上市公司59.90倍的数值。

细观发行公告,此次配售对象给出的报价最高为62元/股,但最低仅为30元/股,最多申购报价集中在45元/股。

值得一提的是,依照上述发行价计算,光线传媒本次将募集资金共14.385亿元。而根据光线传媒招股说明书,光线传媒此次已确定的拟募集资金仅4亿元左右,这些资金将投向电视联供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购买和数字演播中心扩建项目等。

对此,王长田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光线传媒将把超募资金用于电影项目和电子商务公司,但不会投资影院。其中电子商务模式将类似于知名主持人李静做的乐蜂网,在电视栏目中植入消费品牌,同时开拓网上商城。王长田表示,这种模式符合光线传媒的业务特点,但未必和李静一样做化妆品公司。

王长田也强调,光线并非“有钱”以后就盲目扩张,所有的扩张都将围绕光线的商业模式。

曾提出要打造中国的“新闻集团”的王长田昨日称,从商业模式上,新闻集团的“内容+渠道及娱乐+传媒”的模式是个健康的结构,可以用渠道去推广娱乐产业,用内容去支撑传媒业务,并实现传媒业务和娱乐业务现金流的互补,“光线未来要做成这样一个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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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yang] 标签:光线传媒 配售对象 新闻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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