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警方回应记者遭报复被通缉称程序合法
新蓝网讯 (记者 袁爽 实习记者 霍瑞)近日,某媒体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幕而遭到浙江遂昌县警方通辑,随后该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称该报记者发表内容均符合事实,当地公安机关应该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对此,遂昌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黄井洪表示,公安办理该案符合法律程序,稍后会对公众有个交代。
据了解,本月27日,一则有关“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002012)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目前,被通缉的记者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
随后,该报就其记者仇子明被通缉一事发表严正声明,在声明中该报指出,对仇子明被通缉一事深感震惊,仇子明所报道情况全部属实,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并希望当地公安机关作为掌握公权力的机构,能够审慎合法行使公权力,维护公民权利。
对此,黄井洪大队长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仇子明确实因为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而被网上通缉,随后向记者解释了仇子明只是涉嫌该罪名,任何涉嫌有罪的嫌疑人在没有被法院判决有罪之前,都可称作嫌疑人,公安机关办理此案符合法律程序,他们会对此事给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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