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白浪现身辩解通缉门:遭受有组织有计划的全方位攻击(2)
【现场·遂昌】
撤销通缉公安局道歉
每经记者孙嘉夏发自浙江遂昌
遂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谢炳洪念完新闻通稿,一旁的政治处主任应事建随即宣布“新闻发布会结束”。
两人起身,从人群中让开的一条道路匆匆离去。现场记者收拾东西,一位同行打开的录音笔上,录音时间刚刚跳过4分钟。
昨日(7月29日),遂昌县公安局正试图用这场4分钟的新闻发布会,消除过去6天因对《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发出全国通缉令而带来的影响。
在这份由丽水市公安局新闻办提供、由遂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谢炳洪宣读的新闻通稿中,遂昌县公安局承认,该局是根据仇子明“公开发表文章的内容”,才“认定仇子明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并于7月23日以该罪名对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丽水市公安局经过调查核实,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其本人赔礼道歉。
但是,这场只持续了4分钟的新闻发布会,没有给到场记者留下提问的机会。遂昌县公安局副局长谢炳洪坐在台上念完了这份新闻通稿,该局政治处主任应事建以主持人的身份坐在一边,两人从始至终未喝一口水,念完通稿后即匆匆离去,一众记者错愕之后立即追出,但仍未赶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后赶至遂昌县公安局,但被告知两人并未回到警局。记者随后通过电话联系应事建,但他拒绝就警方当初的决策程序等具体问题作出回答。
值得注意的是,新闻通稿中的说法,与遂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发出的通缉令内容有些差别。通缉令称,“2008年以来,该犯罪嫌疑人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及公开散发传单,诋毁某公司,严重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其行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名”。昨日,“公开散发传单”等说法在新闻通稿中均已不见。
【现场·杭州】
被抓财务总监取保候审
每经记者肖芬发自杭州
昨日(7月29日)的杭州,在中午艳阳高照之后,瞬间疾风骤雨,甚至还下起了冰雹。但在翁安余的心里,这种天气突变带来的心理反差,可能远不及被刑拘带来的变化。
“已经平安回来了。”昨晚,翁安余的代理律师、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定坚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翁安余已被取保候审,昨日下午从遂昌返回杭州。
之前在7月27日中午,翁安余被杭州警方带走,并于7月28日上午被移送至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翁安余被刑事拘留的理由是“损害商业信誉罪”。
昨日,翁安余的代理律师吴定坚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根据法律规定,遂昌县公安局安排了他与翁安余的见面,并在昨日下午批准了对翁安余取保候审的申请。随后,他与翁安余一同回到杭州。
但是,翁安余被要随传随到,随时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其行踪动态也要向遂昌公安报告。
“目前还没有撤案,只是变更了强制措施,案子还处于公安侦查之中,一些具体的东西还不便多说。”吴定坚说。
记者提出采访翁安余,但吴定坚表示,并不知道翁安余的手机号码,而且翁安余目前正在取保候审阶段,可能不便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拨打翁安余妻子吴女士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我个人认为,遂昌县公安局的这个指控是难以成立的,”吴定坚表示,损害商业信誉罪属故意犯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但在网上跟帖,只是行使了言论自由的权利;第二,这个损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跟帖之后并没有造成上市公司股票狂跌、索赔、投诉等,不符合损害商业信誉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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