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出炉 受国务院政策支持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顺利出炉,得益于胡锦涛总书记先后两次视察山东时对于半岛蓝色经济区的高度关注和重要指示 。2009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指出:“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2009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再次视察山东时强调要建设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海洋经济科学发展之路,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山东省相关部门制定出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
半岛都市报1月10日讯(记者娄花) 记者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获悉,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国函[201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7日正式印发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国家发改委在印发《规划》的通知中指出,要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化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快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拓展国民经济发展空间、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的重大举措,坚持科学发展,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推动这一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 规划》共9章,约3万字,明确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确定了优化海陆空间布局、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科教兴海战略、统筹海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印发《规划》的通知中指出,要把《规划》实施作为深化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加快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拓展国民经济发展空间、推进陆海统筹发展的重大举措,坚持科学发展,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推动这一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要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发展重点,抓紧完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明确重点试点领域,积极探索有利于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环渤海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对接合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结合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强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制定、完善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体制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帮助山东方面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国家海洋局、山东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与督促检查,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有关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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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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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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