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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树买药案开庭:权力无畏 富豪不输

2012年08月24日 02:41
来源:凤凰财经 作者:刘文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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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树买药案开庭:权力无畏 富豪不输

图为大批记者追问红塔辩护律师

“其实这事儿并没有媒体舆论描述得那么复杂,一看就明白怎么回事。”一名叫淘球的网友在新闻《陈发树告红塔》下留言。8月23日上午,陈发树诉讼云南红塔关于云南白药股权交易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这场涉及金额超过22亿,号称建国以来金额最大的股权纠纷案件,原告陈发树花费1800万诉讼费请来法学界泰斗,曾进中南海给主席讲过法的王卫国及资深律师李庆作为代理人,而红塔方则派出在法学界不甚有名气的两位律师做辩护,而在一审庭上并未出现压倒性的辩护优势,也未出现激烈的辩诉。甚至于从始至终,两方律师用着同样一套律法,表达着并不相通的两套逻辑。

事起:发树买药一场空 中烟关门两块牌

正如网友淘球所说,这事儿没那么复杂:2009年9月,云南红塔与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陈发树以超过22亿价格购买云南红塔所持有的云南白药12.32%的股票。陈发树在协议生效5日内全额支付给云南红塔。之后股票一直未到陈发树账上。直到2011年5月,云南红塔告知陈发树,股权转让需获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方可实施。公司已经向上级报请审批,暂未收到回复。之后交易一直无进展。

2011年12月,陈发树对云南红塔提起诉讼。201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而值得注意的是,这800多天后的批复并非在正常场合接受,而是陈发树在法庭上与被告红塔集团交换证据时获得的。

4月,陈发树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行政复议,然而国家烟草专卖局以其企业身份(中国烟草总公司)拒绝了陈的行政复议,称其请求不在复议范围。

5月,陈针对行政复议被拒,对中国烟草总公司提出行政诉讼。而法院以该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法院拒绝立案。

这看似复杂绕弯的情节重点在于,中烟的两块任意切换的牌子:中国烟草总公司(企业性质,不具备行政复议权)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机关,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而更为重要的细节是:在陈发树等待批复的800多天里,云南白药由22亿涨到40多亿,其中最高涨到60亿。期间还有价值超过亿元的分红与配股。而这就是国有资产流失理由的来由。

庭审:无力者高呼 有力者无畏?

原告陈发树花了1800万诉讼费决议打这场硬仗,他请来了法学界泰斗,曾进中南海给主席讲过法的王卫国及资深律师李庆作为代理人,而红塔方则淡定地派出在法学界不甚有名气的两位律师做辩护,而在一审庭上并未出现压倒性的辩护优势,也未出现激烈的辩诉。甚至于从始至终,两方律师用着同样一套律法,表达着并不相通的两套逻辑。

原告认为否决转让的中国烟草总公司并没有否决权,合同上标明的具有否决转让的“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应该是财政部而非中烟,因此原告的诉求之一便是要求继续向上报批至国务院。而被告方在辩词中提到拖延只是因为系统瑕疵,不能算违约。系统中“体制如此”,这是社会主义的模式。在原告代理律师看来:这显然是试图用政治来画线,用所有制来画线,用意识形态来画线。

而在损失的定义上双方也有不同的理解:原告认为签订之后的股价上涨不应认定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因为转让标的是证券,其价格是浮动的,不能说股价上涨就是国有资产流失。原告进一步表示:难道出售的国资必须是没有升值预期的资产?而被告方云南红塔对于损失的理解是:陈发树购买股票是一次投资行为,投资必然有风险,有不被获批的风险,而现在的造成就是不被获批的结局应验,陈发树理应承受这种预计内的损失。而原告方表示,损失风险有三种:第一股价下跌,第二被财政部否决,第三遭遇违约耍赖。而拖延的这800多天里,交易申请在烟草系统里报批拖延这么久,而这就是一种违约。

然而在以上两方并不相通的逻辑对话之外,还出现了值得玩味的一幕。原告方律师李庆以褚时健案件为例,向云南高院表达了对其以往审判所表现出的公平正义表示敬佩,同时以理性律师罕见的口号式的呼吁,恳请云南高院以公平正义的态度审理此案。言毕,一直肃静的旁听席甚至出现一阵短暂的笑声。而被告方对此则表示原告有意在威胁审判长和审判员:难道判原告赢就是公平,判输就是不公平?

庭毕,众多记者围住云南红塔的代理律师进行采访,然而两位律师基本缄默不言,甚至表示:“没什么可说的”。有记者询问原告代理律师李庆那段呼吁是否是感到无力而为之时,李庆也表示了否认。

悬念:主角是否进场

庭上,红塔方应对责难,最多的一个托词是:并非红塔违约,而是红塔上级机构中国烟草总公司(下称中烟)否决了。原告方也表示,告红塔是无奈的做法:因为之前遭遇了中烟“变形金刚”式的逃脱(上文提到的两块牌子),维权无门才转而诉讼红塔,并提出申请将中烟作为第三人,进入法庭。

而中烟,才是本案的主角,是它最初批示同意红塔转让非烟资产云南白药股权,也是它在800多天后最终否定了这桩交易。

而目前对于中烟最大的两个争论焦点就是:1.它是否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即它是否有权利否决这桩交易。2.拖延这么久的理由。

而这些争论的前提是:中烟是否要正式进入这场官司。法院是否会批准原告方将中烟作为第三人的角色进入诉讼,成了接下来最关键的悬念。

俯瞰:一场无输无赢的官司

在回答凤凰证券关于陈发树诉讼的最终诉求是什么的提问时,原告代理律师李庆表示,要求报批至财政部,争取股票的成功交易。然而,随后李庆主动补充说,他在接这桩官司之前,向陈发树提出了一个疑问,这场官司胜负难料,且肯定旷日持久,作为商人的他为何不认倒霉取回款项22亿元做其他投资,毕竟目前的经济形势下,现金普遍短缺,而这场官司难料要持续多久,而陈表示即使几年都拿不回扣押款项也要打官司到底,因为这有助于推进改变民营企业面对国有企业时的弱势局面,对社会经济结构变革有重要意义。

而对于本案官司的最终诉求,大致可能的方向有三种:1.要争股权;2.要争最大化的赔偿;3.要一个说法。

代理律师李庆的回答提到了一三两种可能。而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上来看(五大需求从下到到上: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作为财大气粗的陈发树对于22亿的巨款的被扣押以及投资的落空虽然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但金钱的利益或许并不仅仅是他在这个人生层次上的最重要的需求。从他坚持打官司也佐证这点,毕竟若是商人重利,恐怕很难会与权力机构高调的主动掀起大冲突。在过度化的社会阶段,每一次的变革尝试,虽然带有悲壮的损失,然而也或许是一次收获地位名声的艰难交易。

而对于封闭的烟草系统来说,那长达多年的22亿的无息贷款不失为一个艰难的便宜,何况,烟草系统保住了那增值巨大的非烟资产,并终于没有谁因此而可能被记过。然而,与此同时它的举动给死水一般的谜样的陈腐体制掀起了巨大的涟漪,而这涟漪震荡最终会产生什么样的共振,比这场官司更加难以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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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iang] 标签:云南红塔 红塔 原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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