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广东信宜两任国土局长因贪污受贿获刑

2011年08月05日 19:24
来源:新华网 作者:毛一竹 孔博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新华网广州8月5日电 (记者 毛一竹 孔博)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5日对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原两任局长叶瑞昌、温平生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分别判处叶瑞昌有期徒刑十六年,温平生有期徒刑十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21日,信宜市发生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信宜市纪委在调查该溃坝事件过程中,发现时任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温平生及前任局长叶瑞昌涉嫌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并于同年10月5日将该线索移交茂名市人民检察院侦查。

经审理查明,2002年1月至2010年4月,叶瑞昌任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办理土地证书、征地手续、减免有关土 地规费、工程承包和提拔任用干部过程中,非法收受美金1万元、人民币共计162.2万元;叶瑞昌还以虚构接待费、下乡费、差旅费等方式,骗取单位公款共计 81.5多万元归个人所有。

2006年至2008年,温平生在任信宜市钱排镇党委书记期间,在为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协调矿群关系过程中,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所送人民币66 万元。2010年5月,温平生任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通过为他人介绍承包建设工程、办理稀土矿开采手续、协调房地产商用地关系等,共收受贿赂人民币 14万元。2008年至2010年,温平生在任信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期间,以虚构业务联系费、接待费、办公费方式,骗取单位公款共计66万元归个人 所有。

法院认为,叶瑞昌、温平生均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分别判处叶瑞昌有期徒刑十六年,温平生有期徒刑十四年。两人贪污、受贿的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相关专题:紫金矿业再陷环保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lizy] 标签:温平生 叶瑞昌 获刑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查看跟帖]我要跟帖 0人参与  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同步到微博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