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证券:新修订的指引将进一步鼓励增持行为
齐鲁证券:新修订的指引将进一步鼓励增持行为
齐鲁证券9月25日发布投资报告,针对沪深证券交易所今日对《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七条作出修订,放宽相关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敏感期限制,认为此举将进一步鼓励大股东的增持行为。
新修订的指引取消了公司业绩预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增持的规定。根据新修订的指引,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或者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相关股东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未发布业绩快报的,且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报告原预约公告日前10日起算。修订前的指引规定,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相关股东不得增持,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定期报告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齐鲁证券指出,近期,不少央企上市公司大股东开始增持行动,自8月28日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鼓励大股东增持后至昨日,共有42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共计增持约2.23亿股,而目前沪深两市A股总流通股本为6369亿股。
齐鲁证券认为,市场中的一系列增持行为,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产业资本对当前市场价值的认可,对市场信心的恢复产生了积极影响。沪深证交所新修订的指引将进一步鼓励大股东的增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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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股市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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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anyua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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