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记者”仇子明

2010年07月29日 06:26国际金融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在逃记者”仇子明

7月28日,针对记者仇子明被全国通缉一事,《经济观察报》正式发表严正声明,称将坚持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并正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

27日,一则“记者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的微博消息引爆网络。发帖者称,《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了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凯恩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目前,被通缉的记者四处求援,工作陷入停滞。

《经济观察报》的声明表示,仇子明在报道过程中,相关当事人和记者多次受到利诱、威胁。对于有人试图借助公权力压制舆论监督,威胁新闻工作者人身安全,表示强烈谴责。《经济观察报》还表示,他们正在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等机构申诉,反映相关情况,并呼吁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采取维权行动,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正当采访和报道权,保护新闻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同时“将利用一切合法手段捍卫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正当采访报道权”。

据媒体报道,5月上旬以来,仇子明得到凯恩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白浪在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涉嫌侵吞国资、侵占国有土地、将上市公司资产洗钱至个人腰包的新闻线索后,对此事开始调查并写了3篇文章。其间,王白浪多次对记者及报社实施危机公关,并要给予“封口费”,均遭拒绝。

据了解,仇子明进入该报工作不到半年,工作表现极为优秀。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一案的多篇稿件,经过报社严格的“三审”流程后刊出。在报社方面看来,报道不存在任何问题。目前,仇子明已经不敢到报社上班。

有媒体从浙江遂昌警方采访获悉,仇子明确实已经被列为网上通缉人员。通缉人员登记列表中的“案件类别”一栏中显示,仇子明涉嫌的罪名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

《经济观察报》律师项武君说,损害企业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首先是捏造事实,导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但仇子明的报道证据获取非常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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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净 实习生 史燕君   编辑: li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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