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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贯中:土地现在要么国家要么集体掌握,要分给民众


来源:凤凰财经

另外,城市化的定义应该是外来农村人口(不是本地农民)逐渐的被城市化。中国现在是连本地农民都开始,搞市民的自我现代化,房子越来越大,道路越来越宽敞。后来大家批评,呼吁,现在各地政府把本地农民作为对象,目标当然是他们的土地。说起来也很好,但是这是本地农民。所以中国现在的问题就是深山老林里的农民,很遥远,大家都不管,越是郊区农民本来富的冒油的我们要管。为什么城乡差距越来越大?本来正常的状态是最贫困地区的农民会流出来,比较富裕的农民或者富裕地区的农民不愿意出来。先是最贫困的人被消化,次贫困人慢慢被消化,最后慢慢的城乡收入就消除了,城乡一体化就出现了。这在发达国家已经出现了。在东亚经济体里面,30年也完成了,它靠一个是土地的私有,土地的自由买卖,再一个是要素,人口的自由流动。

也是遵照这个原则,最穷的人把土地兼并了,他进城打工,然后是次富裕的,这样一来收入高的人留下来、青壮年留下来。现在我们中国是老幼病残留在农村,青壮年都出来了。这也是违反城市化定义之后出现的情况。

第二,根据市场经济,很清楚生产要素一定要分散在民间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现在所有的土地要么就是国家掌握,要么就是一个很大的集体掌握,要么就是垄断市场,要么就是寡头市场。完全违反所谓充分竞争市场的定义。所以,现在形成的市场都是扭曲的,我们还是要回到定义上来,就是这个要素一定要分散到广大民众,而且不排除私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

第三,现在集体经济,土地集体所有,那么如果这个集体烂掉,腐败了,里面的干部烂权了,那么集体成员为什么一定要“陪葬”呢?我能不能退出?就带着包产到户分下来的土地能不能退出?哪怕我要重新再组织一个集体也可以。张三、李四不好,我跟王三、刘三组成一个集体可不可以?现在是强制性的集体化,形成这样的一个形态,再烂,烂在里面也不行。市场经济是要素要自由流动、自由组合,他们要寻找自己的最高价值实现,从而经济价值实现也提高。所以现在就变成了一个走不出去的死胡同,我自己觉得应该恢复自愿原则,让人们有退出权。

第四,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那50万家全民所有的工厂私有化,说成民营化,在生产率最高的地区,据说掏钱了。不能用全民所有制这种退回去,退到私有我没有意见,很赞成。农村的生产力是不是比城市还要高呢?一个更低的地方死活一定要搞公有制,不懂了,难道农村生产关系必须要搞超前的生产关系吗?还是农民就是二等公民,就不能运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对农民是例外?据说这个理论是要涵盖一切,是整个阶段,而且要管几十年到上百年,但是农民例外。

[责任编辑:tan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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