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收费应收之有道
早报首席评论员 鲁宁
8月10日下午,中国银监会就最新下发到内地各商业银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态说,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将会同国家发改委抓紧修改征求意见稿,因其影响广泛,该意见稿下一步还将征求公众意见。此前,该征求意见稿已下达至各家商业银行,银监会拟强制取消包括“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在内的7项服务的收费。
近段时间,银行屡因服务项目收费问题而遭舆论抨击,银监会于本月初急令各家商业银行整改“问题收费”。至“征求意见稿”下发,银监会再次向社会展示其并非监管不作为的姿态。
银监会下达“整改令”时,无意间披露银行收费居然超过3000余项。收费项目如此繁多,具体到每个客户,也许单笔收费数额并不多,但若以小积大,客户负担着实不轻。而那些不明不白的收费几乎针对所有客户,若以年份计,总量肯定大得吓人。所以,整治银行乱收费,应上升至替亿万银行客户维权的层面来严肃看待。
虽有“整改令”以及不日后还将颁行“管理办法”,但广大客户切莫过于乐观,且不说银监会并未公开3000余项收费目录,也不予公布3000余项收费项目中哪些是可以收的,单就拟取消的7项收费而言,一来这些收费均属不当收费(放在国外那叫匪夷所思),二来则系不当收费中的“边缘小项”。由是,媒体报道一定要冷静,莫对广大客户造成错觉,误以为经整改并颁行“管理办法”后,银行就会放弃对客户的不当盘剥。
反过来,媒体也当客观告知客户,国内商业银行乱收费并不涉及银行业垄断,抨击垄断与解决问题基本不相干。客观论之,经十数年的两轮金融改革,国内目前只有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两家还勉强够得上垄断称谓,其余百余家银行,虽大多数还或多或少保留有国家股,但均已通过改制,脱胎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尤其是传统“工、农、中、建”家家都系上市银行,硬将其继续归类为国有垄断银行,是违背常识的。
国内银行业实行产权改制后,银行的赢利模式也发生改变。改制前银行的赢利主要依赖存贷差,改制后则逐渐依赖于开拓中间业务。
所谓中间业务,主要指商业银行借助技术、信息、网络等优势,以代理人身份替客户办理的收付、代理、担保、租赁等金融收费服务的简称。眼下,国内银行业已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本外币结算、银行卡、信用证、票据担保、衍生金融工具使用、第三方支付代理等等。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国际银行业对提供中间业务普遍实行收费。有鉴于此,国内银行业若因正经的中间业务而向客户收费,且收费项目随业务不断开拓而逐年增多,是合情合理、合行规的。广大客户对此应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问题在于,国际上普遍在做的事,一旦落地于中国,很容易走形变味。具体到银行收费之乱,一是收费不透明,3000余项收费当中,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形如一锅粥。二是客户挨宰后无处喊冤。三是相关法规软弱且残缺,又经层层稀释,不足以对商业银行乱收费形成真正制衡。四是银监会唱“独角戏”,整个银行业没有本真的行业协会承担内部治理职能。
而国外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所得,普遍占到其全部利润来源的40%以上(最典型如花旗银行,占到80%),却从未闻那里是乱收费成灾的,而国内目前仅占到10%至20%,却已闹腾到民怨沸腾之地步,“怨源”主要积累于上述四大环节。
受金融危机影响,去年国内银行业存贷赢利能力萎缩,对中间业务的依赖度加重,而今年为防通胀,银根已明显收紧,又导致银行中间业务出现萎缩。为保业绩并对全球股东有所交代,各银行纷纷祭出杀鸡取卵术。最近一段时间乱收费突然加剧,且对舆论抨击全无顾忌,主因正在于此。
凡此种种,凸显银监会当下身份之尴尬:既要回应舆论,有所作为,又得顾及银行业绩之光鲜。凭此一条,不难预估“整改令”及日后的“管理办法”能产生多大的制衡效果。
综上所及,国内银行业收费要做到“收之有道”,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这不是悲观,而是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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