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银行参股台资银行获放行
台当局已同意在“两岸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修正草案纳入开放大陆银行来台参股,但参股细节将等两岸经济协议 (ECFA)协商另外商定。
台“金管会”规划,单一大陆银行只能参股一家台湾银行业者,且参股比率上限为5%。
日前传出中国工商银行想参股国泰金、福建海峡银行也对大众银有兴趣、中国交通银行也对台新金和中信金频送秋波,有意引进陆资的岛内金融业者将可圆梦。
两岸金融、保险、证券及期货三项业务往来许可办法修正草案已呈报台当局高层核定中,最快本周、至迟下周核定后,交由“金管会”对外公告施行,两岸金融、保险、证券相互设点、投资就可开跑。
据悉,“金管会”规划大陆银行来台参股,母行或海外子行得择一来台,资本及排名必须在全球二百名以内,并具国际业务经验。
未来大陆银行可先来台设办事处,至于设分行必须在台设办事处二年以后,才可以申请设立分行,且一家银行以设立一家分行为限。据了解,符合来台参股的陆银,只有少数二三家。(台湾《经济日报》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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