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酒后驾驶影响银行征信

2009年10月07日 09:29深圳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新华社福州10月6日电】福建武夷山市交警部门日前将查获的11起酒后驾车者“移交”人行武夷山市支行,被全部纳入到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这是福建省首次将个人酒驾行为纳入到个人银行征信系统管理。

此前,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人行武夷山市支行签订了《个人酒后驾车等违法信息共享协议》。该协议不仅针对个人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也将个人无证驾驶汽车、超速驾驶80%以上的、公路客运超员数超过100%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到银行征信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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