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布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

2010年01月26日 15:31凤凰网财经 】 【打印共有评论0

关于印发《四川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组通〔2009〕58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战部,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国资、教育、科技、公安、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商务、卫生、地税、外事、侨务、金融、科协等部门,共青团各市(州)委,海关各隶属机构和派驻机构,人行各市(州)中心支行,省直其他部门和中央在川单位组织(人事)处: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9]5号)精神,现将《四川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委员会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成都海关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2009年5月26日

四川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百人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9]5号),组织实施“百人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百人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围绕全省发展战略目标,特别是推进“一主、三化、三加强”和建设“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人才需求,从2009年开始,在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省属企业和在川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四个领域,用5—10年时间,各引进并重点支持50名、总计2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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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wan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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