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2010年2月5日在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全年共办理案件21188件,除去减刑假释案件12543件,结案8645件,同比上升27.7%,基层法院办理各类案件115111件,同比上升21.0%。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把握我市治安形势新特点,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我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41件,同比上升2.7%,判处被告人833名;审结二审刑事案件532件。基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8375件,判处被告人14099名。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暴力犯罪,积极投入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我院审结此类一审案件287件,判处被告人721名。严惩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审结此类一审案件42件,判处被告人94名,挽回经济损失2922.6万余元。积极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等专项审判活动,审结一审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件,判处被告人18名。严格减刑、假释条件,重视财产刑执行,对1531名罪犯责令缴纳罚金657万元。
充分把握我市社会发展新变化,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我院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214件,同比上升28.5%。基层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69496件。强化企业解困的司法应对,依法慎重以重整等方式妥善化解债务危机,帮助资金链断裂的企业摆脱困境。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涉企和金融类案件39592件,审结一审民间借贷案件17206件,分别同比上升23.8%和53.4%。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全市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833件,确保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战略实施。依法保护民生权益,注重对老人、妇女、儿童的保护,着力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医疗、住房等纠纷9018件。
充分把握我市法治建设新进程,依法加强行政审判。我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512件。基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655件,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案件1299件。对2008年行政案件进行全面评析,形成《杭州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为政府加强依法治市提供决策依据。高度重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约束不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辨法析理和教育疏导,努力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全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中,撤诉率达19.6%。
充分把握人民群众解决执行难的新期盼,依法强化执行工作。我院执结案件984件,执结金额20.8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8.6%和95.2%。基层法院执结案件36510件,执结金额68.92亿元。通过扎实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市法院执结历年积案1434件,执结六类重点积案1317件。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实行部门联动和地区联动,全市法院普遍建立专职协助执行员队伍。
二、高度关注涉案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及时出台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为我市应对金融危机、实施“工业兴市”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审慎处理重大涉企系列案件。高度关注维稳新形势,有效化解重大不稳定因素。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为民举措。全市法院立案窗口均达到省高院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法院共对4752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60.48万元,对54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专款509.35万元。
坚持调解优先,力求案结事了。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7.0%,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撤诉率达58.7%。探索多元化调解机制,全市法院委托调解案件3688件,调解成功2980件。
坚持稳定为重,化解信访矛盾。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高度重视不稳定因素的排查,逐级落实稳控措施,加大判后释疑力度。积极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坚持正面引导,积极应对舆情。全市法院认真做好社会舆情应对工作,建立网络舆情阅评机制,全力维护司法公信力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审判管理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完善管理机制,应对案多人少。2009年,我市法院案件上升幅度居全省第一。全市法院加强内部挖潜,重视外借合力。严格审限制度,实行繁简分流,完善诉前调解机制,在全省率先将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范围从审判延伸到立案、保全、执行等环节。
强化监督指导,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审判委员会职能,强化审判监督职能,强化业务指导职能,坚持定期通报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情况,研究疑难案件法律适用。
延伸审判功能,推进综合治理。建立法学专家咨询制度,全市9家法院与法学院校建立共建关系。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做好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回访工作。
重视基层建设,提升整体水平。重视数字法庭建设,逐步实现庭审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我院建立远程审判法庭,提高审判效率。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院良好形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以提高综合素质为重点,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对1514名法官进行集中培训。鼓励法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年有20篇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
以确保公正廉洁为目标,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抓教育、重防范、强监督、严查处,落实廉政责任。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
以塑造先进典型为抓手,不断提升法院文化。首次举行法官授职典礼,增强法官的政治使命感、职业尊荣感和岗位责任感。积极参与杭州市“十大金剑人物”评选,开展全市十佳优秀法官、优秀调解能手、优秀执行员评选活动。
五、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和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就有关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认真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审判执行重点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判和参与执行听证,参加重大案件处理意见征询会。
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案件和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
2010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抓住能动司法、提升质效、创新机制、改进作风、夯实基础五条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信任法官、信赖法院、信服裁判,服务“平安杭州”、“法治杭州”建设,为杭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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