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2010年2月5日在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09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履行批捕公诉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以打击犯罪、化解矛盾为主线,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11839人,提起公诉15002人。市检察院出台《服务我市经济转危为机、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共克时艰。起诉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668人,同比上升6%。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从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角度出发,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同时加大追赃力度,尽可能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对社会舆论和公众高度关注的案件,及时公布办案进展情况,保持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努力提升执法的公信力。“5·7”、“8·4”交通肇事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推行“枫桥经验”,在18个乡镇、社区试点设立检察联络室,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市检察院探索创建了涉检信访案件点名约访、专家办理新机制,得到省检察院、省信访联席会议的肯定和推广。
二、履行惩防腐败职能,推动建设廉洁杭州
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70件215人,其中大案160件,大案率为94%;县处级以上要案47人,其中厅级干部5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9件37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区分违法犯罪与违反纪律、贪污受贿与经济往来、渎职犯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保护改革者、支持创业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告者。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不轻易冻结企业账号,调查取证时注意把握时间地点、维护企业形象,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高度重视文明规范办案,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100%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保障律师合法权益,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市检察院撰写的治理行业腐败问题、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等调研报告,获得了市委、市政府、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四条检察建议,被评为杭州市“人民建议集体奖”。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新华社以《杭州市检察机关锻造涉农职务犯罪惩防天网》为题作了报道。
三、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不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6件165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8件56人。依法追捕24人,追诉89人。在基层检察院探索开展了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工作,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认真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2009年共提出刑事抗诉25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部分基层检察院探索开展了量刑建议的试点工作。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提出民事行政抗诉46件,法院审结40件,其中改判14件,调解8件,和解8件。及时发现并纠正虚假诉讼,探索开展执行监督试点,维护司法尊严。民事行政案件息诉工作的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重点开展了看守所监管执法、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等专项检查,促进了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自行开发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软件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四、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 “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本领。大力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坚持业务立检,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创新岗位练兵方式。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广电集团联合举办了“杭州市首届公诉人、律师控辩大赛”。在全省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竞赛中,杭州代表队成绩名列榜首。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坚持从严治检,加强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内涵的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检察机关自身的反腐败工作。着力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育检,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参与杭州市“十大金剑人物”的评选,组织开展征文比赛和演讲活动,汇编干警文集《心路》,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政绩观。
五、不断强化内外监督,促进执法公正廉洁
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拥护、落实市委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出台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十五条实施意见。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上门走访等方式,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创新代表联络工作方式,实行人大代表接待日、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代表等制度,创办《人大代表专刊》,方便代表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强化检察内部监督制约。全面执行职务犯罪逮捕一律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的规定,加强了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制约监督。对两级院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禁酒令”等情况作了专项督察,确保检察权依法运行。
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整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打击刑事犯罪、惩防职务犯罪、诉讼法律监督三项检察职能,不断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社会矛盾化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处理涉检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发展“一化七经济”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更加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更加注重服务企业发展,更加注重查办职务犯罪,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三是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帮教,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正确引导涉检网络舆情。四是更加注重公正廉洁执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深化岗位练兵,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廉洁公正执法。五是更加注重内外监督制约。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强化与人民政协的联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改进检察宣传工作,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强化检务督察和案件质量评查,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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