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基金参与创业板投资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创业板投资及相关风险揭示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其配套文件以及基金部函【2009】636号文的相关规定,现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创业板证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6001)、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002)、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166003,C类代码:166004)、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6005)将遵循各《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的规定投资创业板上市的证券,其中中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板的股票,只能参与新股认购,不能在创业板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二、风险提示
相对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风险相对较高。基金投资于创业板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可以分享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展而带来的收益,也可能因创业板风险造成相应基金财产的损失。本公司将根据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相关上市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 年 9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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