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随时查:基金“鼠害”监管常规化
王艳伟 别冶
今年以来,监管层明显加大了对基金业的检查力度。除了例行检查,在平时工作中随时发现问题也会检查。
在10月份召开的基金业第32次联席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要强化公司合规管理,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这三条底线。
据一家财经媒体报道,在此次联席会议上,证监会还通报了今年以来的查处内容:今年共计对13家公司进行稽查,其中3家基金公司有违规情况,对14名从业人员进行处罚,包括2名总经理、4名副总经理、4名督察长、4名基金经理。
深圳某基金公司督察长向CBN记者表示,上述会议的确通报了一些查处内容,但并没有书面文件,也没有通报具体的公司名称。
正值位于深圳的几家基金公司疑似“老鼠仓”事件曝光,上述会议内容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近期“出事”的几家基金公司。
但是,有业内人士提醒记者注意,上述被通报查处的基金公司,是由证监会稽查的,而近期的疑似“老鼠仓”事件则是由深圳证监局稽查的。两个事件应该并无关联。而且,证监会查处的违规情况,也并不一定是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也有可能是基金公司在销售、宣传等其他方面的违规。
广州某基金公司督察长也认为,联席会议上所讲的违规事件,与近期的深圳疑似“老鼠仓”事件应该没有关系。
CBN记者从监管层方面了解到,证监会对于基金公司及从业人员的违规处罚是分层次的,有的处罚结果需要对外公布,而有的处罚则只需要记录到诚信档案里,并不会对外公布,一般来说,这要视违规程度而定。而对于需要向公众宣布的处罚,证监会要经最后的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才能公布。在例行检查外,平时工作中随时发现问题也会随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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