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老鼠仓不能只依赖举报
近期,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老鼠仓”的打击力度。继深圳三个基金经理受到严查以来,又有报道称,中银国际深圳营业部的某总经理在“严打”中落网,被监管部门罚款6万元。同时落网的还有该公司IT部门的一位负责人。(11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老鼠仓”是一种严重破坏资本市场公平秩序的行径。一些能够轻易得到内幕信息的人士,比如证券经营机构负责公司自营买卖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操盘手,基金机构的经理人员,在机构决策买入某一股票时先行潜入,然后搭着机构买卖的“顺风船”从中渔利。极端的甚至利用职权,用公家的资金拉升自己手中持有的股票,置公家资金于危局之中,这在以往揭露的“基金黑幕”中不乏其例。
但是,从目前已经揭露的案例来看,监管部门的“雷霆行动”虽然声势很大,却都是依靠内部人员举报提供的线索。在前年和今年的上海,监管部门也曾揭出两例基金经理的“老鼠仓”,都是因婚姻、恋爱破裂,分道扬镳时未能就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对方愤而举报才导致其东窗事发。最新的这位中银国际深圳营业部“某总经理”同样是因为竞争对手的举报才落网。看来,离开了知情者的举报,监管部门将很难有所作为。
事实上,目前资本市场上证券从业人员、基金经理炒股甚至开设“老鼠仓”已成普遍现象。有媒体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有80%以上的证券公司从业人员都是职业股民,有的分析师甚至悄悄组建私募基金,并担任研究总监或者投资总监的职务,还有的帮助一些私人客户理财或者提供投资建议,以从中渔利。他们对此也并不避讳:“我们不用自己的账户炒股,我们用别人的,根本查不到。”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这是一条铁律,也写进了证券法规。但这条规定却从没有被认真遵守过,监管部门也从没有进行过认真的普查。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的情况到底有多严重,监管部门对此根本心中无数。以中银国际深圳营业部的这位“某总经理”来说,他甚至公然以自己名字开设了股票账户,可见这条铁律在很多从业人员心目中已形同虚设。显然,当监管部门只能坐等举报的时候,违规者就会以一种松弛的心态来看待证券法规而不再有敬畏之心,所谓的“铁律”也就成了表面文章。
出现这种状况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监管部门对“老鼠仓”的态度更多地依赖于有关人员的自律,而没有一整套严格的他律制度。如上海那两起案例,如果那两位基金经理与妻子、女友协商成功,经济补偿到位,对方不予举报,一切便都相安无事了。事实上,更多情况下,妻子、女友甚至是“老鼠仓”的构成部分,而与其也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在一个利欲横行的市场里,单单依靠有关人员的自律,显然是靠不住的。
建立起严防“老鼠仓”的制度,技术方面的措施并不十分困难,“老鼠仓”尽管很隐蔽,但只要是发生在市场上的交易行为,就一定有蛛丝马迹。在今天电子技术已经十分发达的条件下,不管那些自以为聪明的“老鼠”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暗中炒股,都不可能化违规行为于无形。只要监管部门认真做好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且常抓不懈,“老鼠仓”现象一定能够大幅度地减少。显然,关键就在于监管部门有没有这样的决心,愿意不愿意作出这样的努力。 (周俊生 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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