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一对多和阳光私募的区别
近期,基金“一对多”产品扎堆获批,闪电结束募集的消息不绝于耳,可见市场对这一管理模式青睐有加。自9月1日首批“一对多”产品面世以来的一个月左右,基金“一对多”产品迅速壮大,已多达86只。按照2.5亿元的平均发行规模计算,上述86只产品能为市场提供近200亿元的资金。有资格管理“一对多”专户产品的30多家基金公司中,已有25家基金公司旗下具备一对多产品。
那么什么是基金“一对多“呢?它又和私募又和区别呢?它的推出对“阳光私募”投资又有什么影响呢?
所谓基金“一对多”就是基金公司为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也被称作“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是相对于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而言的,指基金公司向两个以上的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两个以上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把其委托财产集合于特定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是此前“一对一”专户理财的拓展,类似于私募基金。
那么“一对多”和“阳光私募”又有哪些区别呢?
1.二者都可以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目前阳光私募绝大多数为非结构性产品。专户“一对多”也可发行结构性产品、QDII 等
2、阳光私募实际管理人是私募管理公司,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3、信息披露方面,阳光私募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月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
4、投资限制。阳光私募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业绩报酬。阳光私募可以提取20%的业绩提成,不能承诺最低收益或预期收益;专户“一对多”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不能高于20%的提成。
从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基金一对多产品,其设计理念与阳光私募相似,投资的对象都是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包括衍生品。组合的构建需要精选个股和进行行业配置,其中,一对多有设计获取绝对收益的理念,给予基金经理资产配置较大的权限,同时拉近了两类品种的相似度。所以当市场上出现了与私募相类似的品种时,竞争会变得更加激烈。
但基金产品毕竟不同于普通的日用品种,投资经理的作用和风格对产品的收益有很大的影响,而一对多是基金公司从零开始的现状,理论上使其产品可能呈现出叫好不叫座的现象。因此,处于竞争的初级阶段,一对多对私募基金的冲击不会很大。主要原因有三点:
首先,客户对基金经理的信任度是首要因素。私募基金毕竟在市场上运作多年,投资经理的市场知名度较高,且有些还出自于公募基金行业,可供投资者参考的历史管理业绩较长,客户的认同度较高,同时借助信托的平台,投资私募基金的高端客户群体也相对稳定。反观公募基金,虽然专户的投资团队已经初具规模,但其市场影响力可能稍逊一筹,一方面是没有较长的管理业绩可供参考,另一方面追求绝对收益的思路毕竟不同于追求相对收益,如果投资经理以前从事的是公募基金,投资理念的不同也会使基金经理有一个适应过程,其投资业绩还要拭目以待。加之基金公司主要从事的是资产管理业务,其高端客户的来源以及关系维护还需要借助银行的渠道力量。因此,无论是基金业绩,还是客户的信任度都还需要经过时间的检验。
其次,一对多产品的灵活度、投资特色与私募不同,目前来看,后者在实际运作中其灵活性会得到更大的体现,主要是私募的投资顾问在做决策时相对独立,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可以鲜明地展示出来。而一对多的产品设计虽给予其灵活的运作空间,但管理团队并非完全独立运作,投资管理模式与公募类似,共享研究平台,也需要投资策略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并满足公司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与风控要求。制度上的不同使私募灵活的特性更满足高端投资者个性化的需求。
最后,两类投资经理的薪酬考核本质上不同,这也是公募基金行业中优秀基金经理离开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于私募基金而言,投资顾问费悉数全部归投资经理的团队所有,对基金经理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同时体现了私募的灵活性。一对多产品的设计中虽然也引入了业绩提成,但对超过业绩基准的薪酬分配还依赖于公司对投资团队的考核。整体来看,基金一对多对基金经理的考核会受到公司考核制度的影响,而私募则相对独立灵活。
高端客户在选择这两类品种时,不仅仅重视绝对回报,对投资经理的投资管理能力进行一番考察,更加注重产品的差异化以及个性化。因此,已经习惯了私募基金运作灵活的大客户,对基金一对多可能是“想说爱你不容易”。但不可否认的是,公募基金强大的研究团队给一对多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支持,随着投资者理财需求的逐步升温,基金公司也会开拓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未来也会出现与私募争夺市场的局面。
综上,我们投资者应保持谨慎的态度来看基金“一对多”的投资,毕竟一对多所募集的资金占基金公司自己份额比重较小,基金公司是否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在这部分组合上尚不可知,在投资业绩上也没有太多可参考的历史,建议投资者观望一段时间,了解一对多的实际的投资运作及业绩情况再进行判断,不必操之过急。
展恒理财 郭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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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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