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前董事总经理庭审直击 杜军仅获利200万港元太意外
见习记者 刘湖源香港报道
杜军坐在被诉席上,健硕的身材颓丧不堪、一头板寸夹杂密集白发,昔日投行明星的风采荡然无存。
这位年届40岁的大摩前董事总经理,大约没有预算到长达两年漫长的诉讼把他拖入人生最黑暗的时刻。在每一场几个小时的庭辩过程中,杜军坐在被诉席上,侧身听着律师与法官的每句话,没有人知道他的悔悟之心,或是他对家人及曾经的职业荣耀的眷恋。
“杜军通过内幕交易只赚了约200万港元”,这样的辩诉理由,可能连主审法官都没有料到,旁听者也颇感意外。9月11日,摩根士丹利亚洲前董事总经理杜军内幕交易案法庭上,他的辩护律师提出新的辩词,把焦点集中在杜军内幕交易所赚取的实际利润上。
当法庭作出有罪与否的裁决之前,辩方极力辩称自己无罪。当法庭作出有罪的裁决之后,庭审重点变为辩称罪刑的大小。
11日下午2点30分,在行法庭礼仪之后,辩方律师就迅速站起来开始陈述,这一陈述持续了2小时1分钟。
中信资源于2007年5月宣布发债收购哈萨克斯坦油田。而辩方律师认为,在此消息公开之前,股价的上涨也受市场公开利好的驱动。如果把股价的变动看作是一个因变量,那么自变量不仅仅是——起码在2007年5月份之前不是——收购事宜。
另外,杜军于2007年7月份沽出半数股份,获利3342万港元,但时至今日,杜军手上仍持有的其余半数股票,亏损严重。中信资源11日的收盘价是2.29港元,而杜军当初买入那2670万股的均价约为3港元。
辩方律师认为,综上两个因素,杜军凭内幕交易所获实际利润只有约200万港元。
当主审法官陈庆伟听到辩方律师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顿表诧异,稍后转为些许愤怒。
辩方律师还认为,摩根士丹利的合规系统存在失职,并且此案与此前其它内幕交易案不同。香港证券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Mark Steward今天亦在场全程听审,昨天坐在观众席上的他与记者只有一席之隔,整个听审过程中他都详细地作了笔录。另外,记者还发现杜军家人也出现在下午的法庭上。
香港现有的监管证券及期货市场的法律《证券与期货条例》于2003年正式颁布,该条例规定,内幕交易由香港证监会的法规执行部负责监控和调查,对内幕交易的处罚,可依民事和刑事裁决两条路径进行,而被指控者最高将面临10年的监禁及1000万港元的罚金。
香港证券会自2008年7月起已经在10起内幕交易诉讼中胜诉,该监管机构迄今为止还没有在其提起的内幕交易诉讼中败诉。
另外,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区域法院对刑事案件的量刑上限为7年监禁。
由于法庭要等辩方提供涉及交易的股价资料,此案押后至下周五宣判。或许再开庭对200万港元的获利认定,将是辩诉焦点之一。目前杜军继续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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