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0年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 或与水费捆绑收缴
目前收缴率仅五成 2010年将全面开征
本报讯 (记者倪明 通讯员粤建宣)广东省建设厅向国家住建部汇报垃圾处理情况时透露,广东的垃圾处理费仅能补偿垃圾处理运行成本的51%左右,维持正常运行需靠财政补贴,全省市、县将在2010年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实行垃圾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鼓励垃圾处理费通过水费一并收取,提高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
省建设厅副厅长李台然说,目前,全省已有20个地级以上市城区开征垃圾处理费,开征率为95%,今后将建议中央加大对我省县一级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给予大力扶持。
“分开收取垃圾处理费收缴率仅五成,将鼓励垃圾处理费通过水费一并收取”。
省建设厅副厅长李台然介绍,截至2009年10月,广东省共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38座,其中填埋场21座,焚烧厂17座,日处理能力共3.65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7%,新增日处理规模1000吨垃圾焚烧厂1座(在中山)。
相关专题: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
作者:
倪明
编辑:
daiyb
|
更多新闻
凤凰网财经
今日热图昨日热图
最热万象VIP
博客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