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加大对询价机构的惩罚力度

2010年03月09日 10:11凤凰网财经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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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财经3月9日讯 凤凰网财经8日举行了新股发行改革大讨论第二期活动。民族证券高级宏观策略分析师陈伟在会上表示监管层要加大对询价机构的惩罚力度。以下为访谈文字实录:

苏培科:陈伟怎么看呢?

陈伟:我觉得易老师说的确实是很大一个方面,询价和发行机制改革,放在一个综合性的框架中进行,确实需要各个环节都市场化,但是在目前情况下,特别是发行源头,从(合成制 音对)改成注册制的话,困难还是不小的。因为在当前比较务实的情况下,可能是从询价,以及发行定价的细节性方面去调整目前的制度。而目前我们发现这种询价、定价方面有一个重大缺陷,就是各个询价机构,包括发行人,以及配售机构,它的责任和权利都是不对等的。

苏培科:这个不对等体现在什么方面?

易宪容:比如我们说询价机构,它可以通过询价,获得20%到50%的股份,但是它最后定价的接受,是由全体投资者去接受的,这是明显责任不对等的情况。还有一个情况,我们知道中小投资者在询价过程中,他的权利是缺失的,但是他在二级市场上为了获得筹码,可能要付全部的风险。

还有在初步询价和累计询价之中,很多询价机构,因为它没有用自己的资金去实际申购,但是却报一个价格出来,这个价格有可能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地方。还有一个方面,特别是承销商和保证机构方面,他们更多的偏爱目前的发行人之间的利益,而呼吁了投资者方面的利益。典型表现在很多承销商型的投资者,上市公司投资价格分析报告中,存在很多很多的缺陷,特别是采用了偏爱发行的价值评估方式,因为他们更多得不到中小投资者市场因素,因此他们更多偏爱发行人。

苏培科:我明白您的意思,一个是现在我们的承销商,过于偏重发行人的利益,而且发行承销商这块有可能是包庇,或者是帮助他们上市这块可能多一些。而对市场的基础制度,包括我们普通投资者这块可能关注的比较少。

另外还有一个因素,你刚才说了,我们现在初次询价和二次询价的时候,这个询价环节不是拿自己的资金做一些交易,那么只是报一个虚价,朱从玖也说了,我们要对一些询价环节,进行一个责任追诉,那这个责任追诉,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陈伟:我觉得目前责任追诉,从目前情况下,主要是信用记录方面,但是我个人认为信用记录,惩罚力度还是过小。因为从目前情况来看,像国外的市场,如果有信用记录能及时公开,而且有更多的市场能够约束,如果信用记录,可能会在下次询价中受到惩罚,或者干脆在下次询价中消失了。这样的话我觉得加大惩罚力度,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目前询价机构,对于很多公司询价过于偏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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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fu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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