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紧急研讨应对新股破发 存量发行或破冰(3)

2010年02月17日 09:52新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存量发行或破冰

而对于发行制度进一步市场化改革,与会者提出了很多建议。如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建议,一是提高网下配售比例,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价格发现功能;二是引入战略投资者;三是取消网下锁定期,新股上市首日涨幅过大,股票供给不足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而取消机构投资者的网下锁定期,可以增加股票供给,平抑市场波动;四是缩小累计投标询价价格区间;五是优化询价对象结构;六是抑制超募现象。

交银施罗德基金总经理莫泰山也认为,在询价机构市场行为趋于理性的情况下,可考虑缩短限售期。

另外在询价方面,王亚伟建议,适当延长询价时间,部分机构来不及做一个深入的研究就报价,有时候是盲目报价,这很难做到一个理性的报价。对于超募问题,王亚伟建议超募20%或50%可以划到社保或投资者保护资金。

不过议论最多的是存量发行。

存量发行指的是,公司如果拟发行上市,原有老股东拿出手中所持有的股权卖给二级市场投资者,这样总股本并不会变化,但引进了新股东,老股东同时也实现了减持。而目前使用的增量发行方式,是新增一部分股份卖给投资者,对老股东约束作用小,加大了发行规模的随意性。

事实上,为了解决超募现象,证监会正探讨适时引入存量发行制度。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会上表示,存量发行的引入,是发行体制改革下一阶段可以探讨的问题。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报告中也指出,及时引入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配套措施,认可存量发行和储架发行,推出这些制度安排。

储架发行,就是针对上市公司投资金额较大、时间跨度较长的项目,监管部门一次性审核其发行申请,然后由公司、承销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次择机募集资金。这种发行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缓二级市场的压力。

广发证券李建勇总经理认为,适时引入存量发行和储架发行,可以很好解决新股发行中的超募现象。

在目前实行的增量发行方式中,最低发行比例限制与高市盈率是造成超募问题的主要原因,而存量发行可以参考询价结果,反推发行数额,控制募集资金总量。

瑞银证券董事总经理赵驹在其专题报告中指出,IPO实行存量发行,由于发行的股份部分是老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超募问题。

但目前国内存在着法律障碍,根据《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记者 翁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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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he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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