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10月1日实施 销量最大重疾险月底停售

2009年09月07日 08:03北京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为适应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要求,落实中国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占全国重大疾病保险市场份额的40%以上的中国人寿两款老牌重疾险产品——“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以下简称“两康”)将于9月底停售。

据介绍,中国人寿“康宁”系列产品是目前国内销量最大的重疾险产品,被誉为国寿保障型系列产品的“当家花旦”。因交费灵活自由、保障全面、赔付责任设计明确、保费相对低廉等特点,问世以来获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和好评,先后被搜狐网、中国保险网评选为“最受欢迎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和“中国最受欢迎的寿险险种”。由于重疾险能对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进行赔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治疗费用难题,一直以来备受老百姓重视,也是保险公司非常重视的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北分负责人介绍,老“两康”是根据上世纪90年代的寿险生命表、大病发病率、医疗水平和营销成本来计算险种的费率的,相比许多公司推出的一般只能以附加险投保的重疾险,“两康”却一直以主险的面目出现。尽管历史上曾两次修订,但相比10年前,其保障范围和价格基本没有变化。而近年来各种重大疾病发病率不断攀升,且发病年龄出现年轻化趋势。在此背景下,预计老“两康”退市后,重新投向市场的新产品价格必然会根据风险有所提高。

有保险专家表示,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内容方面的修订很多,如责任免除、保险事故通知、如实告知、年龄误告等。为使目前在售的保险产品符合新《保险法》要求,7月初,保监会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从10月1日起,各公司销售的产品都要符合新《保险法》规定。专家表示,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概率高达70%以上,健康险产品费率和年龄有很大关系,因此不论是新旧款产品,早购买保险的费率将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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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geng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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