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纵论新保险法:机遇与挑战并存
杨华柏
叶穗生
张辉烨
丁海湖
杨华柏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机遇与挑战并存
修改后的新《保险法》一方面拓宽了保险公司的经营和投资范围,为保险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空间,另一方面又增强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障力度,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新《保险法》对净化保险市场提出了更高要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行业的发展是根本性,长远性的利好,各保险公司高管应高度重视其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叶穗生
(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有利于保险业发挥资金融通功能
新《保险法》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支持保险资金投入广东省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于重点行业和企业,为政府扶持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服务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等更宽的领域。
张辉烨
(广东保监局纪委书记):将全面提升保险业法制水平
自2004年以来,广东保险业连续五年保费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去年成为全国保费收入唯一突破千亿大关的省份。
原有的《保险法》已不能适应保险业高速发展的需要,而新《保险法》对全面提升保险业法治水平,促进保险业科学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贯彻落实新《保险法》是当前广东保险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丁海湖
(广东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统一全省三级法院保险案件审判尺度
最高法院即将出台的新《保险法》的司法解释已经基本上定稿,最高法院审委会即将通过。在此基础上,广东省高院将对原来的《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作出修改,保证统一全省三级法院保险纠纷案件审判尺度,确保公正、高效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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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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