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蒙混首套房贷不靠谱

2010年05月21日 11:31上海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 记者 徐可奇 只要办个假离婚手续,难道就可以从银行蒙混到首套房贷吗?记者昨日走访沪上部分房产中介后发现,不乏有业务员声称可以利用假离婚手法,帮客户将二套房搞定成首套房贷的现象。但银行业内人士对此问题表态,由于对二套房认定已开始按照“既认房又认贷”来处理,所以假离婚蒙混首套房贷的说法一点也不靠谱。

中介推销“假离婚”搞定客户

“如果你看中了房子,不用担心贷款的问题。现在要把二套房贷弄成首套房贷,还是有办法可以搞定的。”记者昨日首先来到浦东张杨路上的一家中原地产门店,在询问房贷事宜时得到了业务员的以上说法。

“现在银行不都按照新政策管得很严吗?”记者打听中介的具体搞定手法。

但是中介业务员表示:“目前二套房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但可以假离婚呀,只要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去购房申请贷款,银行那边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来操作了。”

但记者询问是否已经有用假离婚手法办成首套房贷的情况时,这位业务员竟然拍胸脯保证:“不止在上海,全国都有用假离婚混首套房贷的。”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太平洋房屋、21世纪和住商等多家中介,发现都有业务员提到用假离婚手法钻空子搞成首套房贷。

银行认为此举不靠谱

“什么?假离婚就能申请到首套房贷?这能相信吗?”一家大银行的房贷业务负责人吴先生对中介声称的这一手法感到吃惊。他解释说,按规定目前对二套房的认定是“既认房又认贷”,即便夫妻所有房产在离婚后判给一方,但另一方曾经在央行征信系统中以户为单位有过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所以假离婚并不能逃避房贷新政。

另外,吴先生表示,即使夫妻中有一方是在婚前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贷,已有银行在审批房贷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以及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详查。

记者通过熟悉的中介人士了解到,中介在楼市成交锐减的情况下为了套住购房者先交意向金或者定金,于是利用假离婚作为噱头打消客户对申请房贷的担心,购房者不能对此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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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可奇   编辑: geng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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