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巧合 浙江东方股东难道邓婕徐帆另有其人
影星邓婕、徐帆有望洗清内幕交易嫌疑,据新华社消息,浙江证监局已经对浙江东方的两大流通股股东邓婕、徐帆进行了身份认证,发现两位并非先前所传的“明星邓”、“明星徐”,只是“恰巧”重名。
调查 这个“徐帆”才25岁
新华社记者援引浙江证监局相关负责人的话表示,通过查验身份证号码,发现浙江东方的两大流通股股东,“邓婕”是1967年出生,“徐帆”是1984年出生,均是北京市人,出生年份与影星邓婕(1957年出生)、徐帆(1967年出生)有所不同。
浙江证监局上市一处相关负责人透露,浙江东方在今年早期就有和阿里巴巴重组的传闻,当时监管人员即与公司取得联系,浙江东方表示没有此事。“公司高度重视此事,昨天他们的相关负责人再次到监管部门就此进行沟通,明确表示从来没和阿里巴巴公司进行接触。”
否定 “看嘴巴子抽在谁身上”
目前,影星邓婕、徐帆的丈夫导演冯小刚已分别透过不同渠道表明未参股浙江东方一事。
日前,邓婕在博客上更新了题为《我不是“浙江东方”的“邓婕”》一文。她在博文中表示,“在此,我必须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本人不是那个浙江东方的股东,连听都没听说过这只股票,更谈不上持有了。因为我对股票不感兴趣。顺便烦请记者到那位‘知情人士’那里再挖一挖,看看‘徐帆、邓婕’到底是哪个‘徐帆、邓婕’,我想真相就不难大白了。”
随后,冯小刚在接受采访时也对“徐帆持股”予以了否定,并严肃地表示,希望媒体能够将此事调查下去,“我觉得应该调查个水落石出,把这事查清楚,看看这嘴巴子抽在谁身上。我发现很多人现在伸着嘴巴子到我们家,等着抽呢!”
表态 股价波动不能定为案件
浙江证监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我们认为,浙江东方股价波动问题在当前还只是一个事件,还不能定性称之为案件。”监管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了解。
根据《证券法》规定,“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获得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就算此事最后查清是一场“巧合”,也足以给某些消息灵通人士敲响警钟,“潜伏”并非像演戏一样容易。记者陈春雨
□事件闪回
浙江东方明星持股迷局
今年9月31日,浙江东方发布三季度报,其十大流通股股东中“邓婕”、“徐帆”分别位列第3、4名。在随后一个星期内,该股一路飙升24%,连续两个涨停板直至11月5日被停牌。
此前,许多市场人士质疑的基点,是股东“邓婕”的持股履历:资料显示,“邓婕”在浙江东方的半年报中便持股88.67万股从而成为公司第八大股东,而其在三季度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再次增持57.46万股。这种执著的做法,加之这个姓名本身的公众吸引力,以及近日来浙江东方的股价异动……三者相加,使人难免产生疑惑。
加上后来“徐帆”等演艺明星名字的出现,这种猜测越来越大。公开资料显示,三季度名为“徐帆”的自然人买入浙江东方174.17万股,成了第三大流通股股东,如果按照三季度浙江东方平均股价6.8元/股计算,“徐帆”此次投资共动用了高达1184万元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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