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拟入征信管理条例 5种方式谨防延迟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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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个人信用记录

个人征信系统知识点

1、负面记录是不良记录吗

  央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上不会对个人的信用行为进行记录。比如某人有一笔贷款逾期几天未还,他的信用报告中将记载这笔贷款的具体逾期信息,但不会记载“此人逾期还款,记录不良”等字样。

2、负面记录会保存多久

  负面记录从该笔贷款还清之日开始计算,会保留一定期限,负面记录不会永久保存,我国将尽快通过征信立法对负面记录的保留年限作出规定 。[详细]

凤凰调查

1.您认为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应保留多长时间
不保留
1年
1~3年
3~5年
5年以上
不确定
2.您认为征信管理条例会否侵犯个人隐私
会,条例对公权力约束不够
不会,条例保护了个人隐私
不确定
3.征信中心对个人征信信息有无告知义务
有义务告知
无义务告知
不确定

征信知识

什么是征信
征信是指为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信用信息的需要,专业的征信机构依法采集。[详细]

信用与征信的区别信用与征信的区别
信用,主要是指借钱还钱、先消费后付款等经济活动;征信指的是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详细]

征信机构
独立于信用交易双方的第三方机构,从事收集、整理、加工和分析企业或个人信用信息资料工作。[详细]

征信管理条例意见稿解读

焦点1:征信管理条例征言5种个人信息禁收集
  意见稿强调,以下5种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收集:民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所属党派;身体形态、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收入数额、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纳税数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收集之信息。 [详细] [评论:个人信用记录不能只由银行说了算]

焦点2:征信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
  国务院法制办昨日公布《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设立征信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征信机构从事信用报告业务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详细] [评论:征信市场遭遇严格机构准入]

焦点3:首次明确负面信用记录最长保留7年
  《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度提及“负面记录保留期”问题:“征信机构不得披露、使用自不良信用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超过7年的个人犯罪记录。”[详细] [不良信用记录最短5年可消除] [说说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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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还款逾期超3次难获贷款
  如果是偶尔逾期,且时间不长,银行还是会给予优惠,但如果逾期次数超过3次,就可能贷不到款了。 [详细]

六类情况导致不良记录
  有六种情况易导致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睡眠信用卡”不激活还是会产生年费,若不缴纳就会产生负面的信用记录;[详细]

水电煤气缴费将逐步纳入信用记录
  据了解,目前包括电信用户缴费信息、居民水电煤气等缴费信息,都在逐步地被纳入到征信信息当中。[详细]

征信中心法律地位将明确
  《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国征信中心是独立的法人,依法对外提供有偿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详细]

征信制度的公私权力博弈

关注点1:征信制度中公权泛滥受质疑
  越来越多的管理领域试图运用个人信用这个手段,征信系统反而成为了一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目前个人信用档案除采集在银行的信贷信息外,个人参保和缴费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电信用户缴费信息等均被收录在内,有些地方甚至将欠缴养路费都纳入其中。[详细]

关注点2:公众信用记录知情权谁来保护
  条例未涉及已纳入中国征信中心的未履行“告知程序”信息的效力问题。该不该在条例实施后的一定期限内集中向信息主体通报已有的个人信用情况,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履行告知义务,如有异议应如何处理,这些涉及到溯及力的诸多问题,都没有提供明确答案,必然产生一些遗留问题。[详细]

关注点3:征信管理条例意见稿对个人隐私权保护不全面
  《条例》从私权保护的一般性宣示上彰显立法对私权的重视,使私权与公权及公共利益在处于平等地位。《条例》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未对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私法权益保护作出宣示性规定,有违私权之平等保护原则及私法上积极倡导的平等理念。[详细]

关注点4:政府的权利和义务有待明确
  要防止征信机构、金融机构不规范或者不法行为对信息主体的权益造成侵害,对信息主体,特别是公民个人的相关信息应给予严格的保护。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使用等,如何与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透明化等现行政策法规相衔接。需要明确,政府是不是一类信息主体?作为信息主体的政府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详细]

博文观察

朱四倍:信用污点要消亡更要知情
笔者以为,首次明确负面信用记录最长保留7年告诉我们,个体更应该拥有对信息的知情权。[详细]

魏英杰:我的信用不能全由你们做主
建设征信体系目的在于促进和提高社会诚信,而不是为了对公民实施惩罚。许多人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就被银行记录进了银行的黑档案。[详细]

wenzhongsi :征信管理应当“人人”平等!
即使是依法成立的具有国家权威性质的“中国征信中心”,都没有权力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金融机构”进行《征信管理》。[详细]

网友热议征信管理条理征求意见稿

《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影响之辩

正方 反方

《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结束了我国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不良信息一般都是由征信机构“单方记录”的,个人往往在不知情中就上了其“黑名单”,再考虑个体的弱势地位,显然对个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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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观点

【盛京岩浆】:APNIC 119.119.90.*
以供暖为例:供暖的时间、温度、标准由谁来制定?检查、监督、投诉、处罚由谁来执行?都是复杂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没有合理解决之前出台某些政策法规其结果只能是单方受益,践踏公平。

【你欠我钱】:IANA 113.89.255.*
不同类型的信用记录,应明确的、有区别的设置保留期限。

【一点印象】:湖南常德 222.246.50.*
若应该是把司法、行政上的违法事项首先纳入征信系统,然后是事业单位,最后是企业行为,而且,企业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应该先给予消费者告之,让消费者知道在企业的消费活动中,今后的记录将纳入征信系统。

【priams】:江苏省南京市 221.6.3.*
反对,原因是政府喜欢搭车收费,比如南京是自来水公司还代收教育附加费、垃圾费、城市管理费等。

【青钠】:江西省吉安市 218.87.165.*
银行都不事先履行告知义务,造成客户不良记录的完全要银行承担责任。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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