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重庆分店与员工签集体合同约定年薪涨幅8%

2008年09月17日 09:49重庆晚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昨日下午,沃尔玛在渝4家分店工会首席协商代表与公司首席协商代表,郑重地在《集体合同》上签字。该企业成为入渝世界500强中,率先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尝试集体合同的企业。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负责人称,这份合同涉及在渝1600多名员工的福利保障,是劳资双方平等对话协商后确立的。

合同约定:今明年工资涨8%

陈登英是沃尔玛九龙广场分店的肉类部主管兼职工会主席,她被推选为职工方的首席协商代表。

陈介绍,工会代表首先收集了职工的利益诉求,协商后形成合同,公示后经过职工投票决定,一半以上职工同意才算通过。她透露,调查表明,职工们最大的诉求热点是:涨工资。这一热点在《集体合同》中得到回应。合同规定:今年平均工资将在去年基础上增长8%;2009年将在今年基础上再增8%。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需职工本人同意,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工作1—3年的员工,将享受7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带薪休假时间随工作年限增加而增加。各项保险和女职工待遇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陈登英说,要求公司执行的最低工资要明显高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沃尔玛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代表:谈判前先培训

陈坦言,与老板谈判最初还是有顾虑。市总工会与区工会对她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比如谈判程序、如何收集职工诉求、如何向公司表达这些诉求等。当然,两级工会也不断给她打气,“谈判合理合法,即使失败企业也不敢解雇你。”

陈表示,因为这份合同涉及所有员工的切身利益,她征求了很多人的意见。

建会行动:推动集体协商

早在2004年,沃尔玛曾因公开宣称不成立工会组织,被中华全国总工会点名批评。进入我国的外资企业,组建工会的情况也不乐观。据了解,在渝外资企业世界500强在内、非公有制企业只有40%建立了工会组织。

市总工会副主席冉崇伦表示,重庆沃尔玛率先与千余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将产生示范效应,有利于促进在渝外资企业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市总工会将密切关注世界500强在渝企业的“建会行动”,推进外资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 记者 何英

记者手记

带了个好头

工资与劳动者的利益关系最密切,但一个人的力量也许难以改变老板的意志。

依照法律规定,集体合同是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集体协议。而个体合同是规范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集体合同是基础。个体合同中规定的关于员工待遇等内容不能低于集体合同中所规定的。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引起全社会关注的是,90%以上劳动者申诉的案件中,大多数劳动者都是在结束劳动关系后提出申诉。“先走人,再算账”的现象,说明当前劳动关系的双方缺少自主协商的交涉机制。对此,全国总工会一位副主席指出,解决的根本是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再说涨工资,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随着物价上涨,职工工资应同步上涨,但如何涨、怎么涨成为争论焦点。重庆沃尔玛员工所签的《集体合同》,应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多少有点让人眼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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