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宝:实践证明风电定价机制是正确的

2009年09月25日 11:44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9月25日电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25日上午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谈到风电定价问题是表示,一个产品的价格定价是否合理,会整个影响到这个产业的发展。实践证明之前的“风电定价机制”是正确的。

张国宝坦言,价格是个双刃剑。如果定的价格比较高,作为投资商来讲,他们很高兴,但是作为用户来讲,价格定得越高,它的大规模应用就越难。当然,在一个新产业发展的初期,政府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的办法,来补贴这种可再生能源的高电价。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单靠补贴来解决,也不是唯一的办法,还应该靠市场的力量,确定正确的价格,来引导产业的发展。如果简单地讲,实际上最终也是广大的消费者来承受较高的电价,来为这较高的电价买单,无论是财政补贴也好,还是摊到电网里也好,最终的结果都是这样。

“所以在我分管这块工作的时候,我曾经提出了风电通过特许权招标,用竞争的办法来确定电价。也就是说,政府确定一个较大规模的风电厂,并且为这些风电厂的风力资源情况提供气象资料,愿意在这里投资的投资者不是一个,可能是若干个,究竟选择谁在这个地方投资,由他们自己报价,进行竞争。所以,在采取这种竞争办法的初期,可能会出现个别的有意压低价格的现象,但是这只是个别现象,而且这种现象不可能持久。”张国宝说,从2003年开始执行这种风电定价机制以来的六年,风电的规模究竟是扩大了还是缩小了,投资风电的人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大家都能给出公正的评价。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种办法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经过这六年的实践后,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电网,他们都发现了一个公平的价格,比如说我们在多次招标当中,已逐渐归于理性,风电的价格大体分布在5毛到6毛的范围内。而且随着风电规模的扩大,风机制造规模也在扩大,单机成本在降低。“通过这六年的实践,不同的地区风力资源是不一样的,我们已经找到了对于不同地区大体上的分布价格,因此可以简化过去的做法,划分四个不同的风力资源区,通过招标发现一个相对比较中性的价格,作为这个地方的标杆电价。”

今年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国内风电上网价格由项目招标价,改为固定区域标杆价。根据《通知》规定,按照国内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的标杆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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