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期"问局十二五",三十个经济关键词,每一期围绕一个关键词,通过一系列具体而微、紧扣民生的问与答,勾勒出中国经济下一个五年的主体框架;借助部委的权威释疑,学者的诚恳解惑,把握住中国经济未来五年的发展脉搏。与此同时,我们会完全根据网友的投票从这些紧扣民生的关键词当中评选出"十二五最受关注话题",让网络再次成为智者的舞台,民生的狂欢地。

不得不说的出租房

两会上,住建部负责人明确表态,要将租金纳入调控,一石激起千层浪,还有两会代表建议强制征用空置房做出租房,房屋租赁市场由此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详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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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赞成调控商品房房租:
赞成,楼市问题不能全靠市场
不赞成,政府少干预市场为好
其他
2.房租调控应该从何入手:
建租赁信息平台,打破供需壁垒
限制涨幅,建立租价表指导市场
加大中介违法违规处罚力度
其他
 
  • 1百姓私产当出租房,政府调控房租合理合法吗?

    房租真相:租售比失衡 房租被上涨

    很多人把2011年春节后房租上涨的原因归结为“限购令”的实施。在成本和资格双重控制之下,不少人不得不暂时搁浅购房计划,转向租赁市场。但实际上,房租上涨的“病根”却已种下。[详细]

    ——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文章

    名家评论:房租上涨与楼市调控无关

    我国房地产市场与房租之间无必然联系。房租价格上升的真正原因在调控之外。背景是通胀压力增加,最低收入工资水平上升,给了房东提价的充足理由。[详细]

    ——叶檀,知名媒体评论员

    媒体评论:房租调控并非直接干预租金

    近日来,调控房租的声音不绝于耳。尽管,这对很多租房者来说,或许是好消息,但是,也引发了一些民众尤其是一些房屋出租者的担心:地方政府会对房租进行限价、会深度介入房屋租赁市场吗?[详细]

    ——新京报评论

    媒体评论:少干预租房市场为好 执行租房新规应留有余地

    从供求关系中不难看出,一些官员将租金上涨过多怪罪于中介,有不合理之处。要调控好房租,难度不会比房价调控小。[详细]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

  • 2房价不断攀升,商品房房租该怎么定才合理

    他山之石:德国租房市场面面观 房租过高视为“暴利”犯罪

    德国《租房法》规定,房租涨幅在三年内不得超过20%。此外,所有大中型城市都要制定每年更新的“租价表”,根据“租价表”制定“合理房价”,房租超出后者的20%将被视为“房租超高”的违法行为,会被课以巨额罚款,超出50%将直接被视作“房租暴利”的犯罪行为。房屋租赁市场因为严格的法规而干净透明,租客可以获得巨大的安全感——在德国,租住同一间房子达数十年之久的住客数量相当可观。[详细]

    ———法制晚报报道

    出租房业主:价格取决于市场而不是政府

    不知道政府怎么调控?租赁市场同样由供求关系来决定,要租房的人多,租金自然就高,否则只能是有价无市,价格取决于市场,政府不会替我定价。我自己的房子在城市核心区,没听说有什么公租房,即使大量公租房上市也不会带来冲击。[详细]

    ——市民郑先生

    媒体评论:规范租房市场须“双轮驱动”

    北京通过建立房屋租赁信息平台,打破供需壁垒,虽然对抑制租金上涨具有积极作用,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租金高、租房难问题。从一些国家租房市场发展的经验看,理性居住与政策保障的“双轮驱动”,才能既抑制了市场投机,又确保了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需要。[详细]

    ——证券时报评论

  • 3两会代表建议强制征用空置房做出租房,合理合法吗?

    当事人回应:并非建议征用产权 只是临时征用

    一边是紧张得要命没地方住,一边是浪费空置在那,强制征用是相对公平的方法。房子不是简单的商品,房子和粮食一样,也要考虑人们的基本需求。粮食也是商品,但在紧张的情况下,如果引发社会问题,政府也要采取措施。掌握的数据显示,有些城市的空置率至少有10%,他呼吁政府进行空置房的统计,看看闲置房问题到底有多严重。[详细]

    ————常兆华,全国政协委员

    律师解惑:强制征收违法 政协建议须尊重法律

    强制征收闲置房出租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法律没有授权做这个事,这样是违反《物权法》的。如果真是实施征用,也缺乏可操作性,政府如果一旦说要征用,那些空置房会马上住进去人,有的业主甚至有可能聘请农工临时来住。政协建议还是要尊重权利,尊重法律。不要感觉是为所欲为,什么事都让政府去做。[详细]

    ——朱征夫,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网友点评:强制征用空置房做廉租房 有道理却没有法理

    如果私人“闲置的房子”也算空置房,“强征”就涉及侵犯私人财产,不少网友强烈反对。“廉租房源也不能靠‘抢’,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有网友调侃说,“我看到有人银行账户里有很多闲置人民币,多年都没花掉,长满了利息,难道要建议强制征用。”不管是不是有钱人,只要是合法途径私人购买的房子,都应该受到保护。[详细]

    ————新快报文章

  • 4法规上该如何保障出租房租客的权益?

    租客现状:中国首份租房者健康报告出炉 超六成受疾病折磨

    中国首份“租房者”健康白皮书日前揭晓,据对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区逾11万人的调查结果显示,半数被调查者需要花费月收入的10%~20%支付房租。超过六成租房者受到不同类型的疾病困扰,其中颈腰椎病、脂肪肝、精神或心理疾患位列疾病榜前列,但是,因疾病而开始改变生活方式的人仅10.0%。[详细]

    ————信息时报文章

    德国经验:多条法律维护租客权益

    对于出租住房的“可居性”有严格规定;业主“驱逐租客”要出示足够证据,一定时间期限内不得再次出租;房租涨幅在三年内不得超过20%;大中型城市每年更新“租价表”,根据“租价表”制定“合理房价”,房租超出“合理房价”20%将被视为“房租超高”的违法行为,会被课以巨额罚款;超出50%将直接被视作“房租暴利”的犯罪行为。[详细]

    ————法制晚报报道

    政策动向:房地产法修订考虑保障租客权益 税负合理有利出租

    目前正在修订的《房地产法》,这是“十一五”期间开始修订的一部重要法律。我们正在考虑加强对租赁内容的完善和调整,特别是对租客的权益要给予保障。我们也研究了国外的一些经验和办法,国外在这方面都有比较强的法律规范。另外,还要配合一些城市搞房产税的试点,在租赁的税负方面做一些研究,基本的想法就是规范,税负要合理,征管要严,要有利于出租,也有利于租赁市场的稳定发展。[详细]

    ————沈建忠,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

  • 5租售比该如何理解,多少才算合理?

    国际惯例:用租售比判断决定买房还是租房

    国际上一般认为,一个区域房产运行状况良好的租售比应该在1∶300至1∶200之间。也就是说,如果把房子拿去出租,至多300个月,也就是25年内就能收回购房款。如果租售比低于1∶300,那么房产投资价值很小,泡沫已经显现;如果高于1∶200,则表明房产投资还有潜力。[详细]

    ————江苏商报

    北京现状:房价租售比已超曼哈顿 恐高症蔓延楼市

    财新网专栏作家Barrons把北京与22个世界主要城市比较,发现其租售比已超越了美国纽约曼哈顿,在22个城市中名列第一,直逼日本东京历史上的最高位。Barrons的分析显示,1991年日本泡沫高峰时达到60倍的年租售比(相当于720倍的月租售比),在正态分布的几率中,年租售比超过60的几率小于被闪电击中的概率。这意味着,此时房价再往上走的概率比人被雷劈死的概率还要小。[详细]

    ————财新网报道

    媒体评论:现在租房比买房其实更划算

    买房是投资,租房是消费,在分清这两个混杂在一起的概念之后,我们可以更加冷静地考虑:我们是不是可以分别解决这两个问题?从投资的角度来看,现在如果手里有95万元现金,还该不该买房呢?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你可以考虑进股市、期市、汇市、金市,当然这都需要增强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眼光,这些市场的回报,从现在开始,未必一定不如楼市,风险也未必一定大于楼市;你也可以用最不用动脑的方法,存定期或买货币基金,在复利的算法下,30年以后的回报,也未必不如楼市,风险却是一定远远小于楼市的。[详细]

    ————第一财经日报文章

  • 6如何规范地产中介的行为?

    部委新政:三部委联手规范房地产中介 吃差价将被处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8号令),并于2011年1月25日正式公布。该办法是中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该办法同时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该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该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赚取差价、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可遭到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目前一些地区房产中介市场的混乱实在令人堪忧,房地中介隐瞒真实信息、欺骗客户、强行推销、签订“阴阳合同”、操纵房价、偷漏税款、盘剥买卖双方、违规赚差价等现象层出不穷。[详细]

    ————中新网报道

    北京:欲建统一房屋租赁信息平台 防止中介违规牟利

    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租赁信息平台已被列入日程。上周,市住建委与本市多家中介机构进行了座谈,主要针对租赁市场的行业规范和发展,并不是外界所传只针对近期租金价格的上涨。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随着房屋买卖市场的管理逐步成熟,政策关注点将转向作为房地产市场末端的房屋租赁市场,而住建委与行业机构进行的座谈将更频繁。市住建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包括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多项内容。随着国务院这几次调控政策的出台,以及北京的政策落地,针对房屋买卖市场的监管和政策制定已经基本完善。作为房地产市场末端的租赁市场,目前还没有受到足够的监管。例如,租赁行业的体制、操作模式都需要完善。因此,上周他们组织北京多家大型房屋中介进行座谈,了解和讨论租赁市场发展的情况,为建立统一租赁信息平台做准备[详细]

    ————京华时报报道

  • 问题1

    百姓私产当出租房,政府调控房租合理合法吗?

  • 问题2

    房价不断攀升,商品房房租该怎么定才合理?

  • 问题3

    代表建议强制征用空置房做出租房,合理合法吗?

  • 问题4

    法规上该如何保障出租房租客的权益?

  • 问题5

    租售比该如何理解,多少才算合理?

  • 问题6

    如何规范地产中介的行为?

往期回顾

栏目策划、专题制作:王小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