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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民资进入交通电信能源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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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调查

1.您认为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是否都已落到实处?
没有,落实过程仍阻碍重重。
是,都已顺利落实。
不清楚,没关注过。
2.您是否赞同民间投资进入石油天然气上游产业?
是的,有助于石油天然气价格透明。
不赞同,可能使石油天然气行业变乱。
不清楚,不在意这个。
3.您认为国家是否需要出台更多针对民营资本的政策措施?
是,应该出台。
不应该,让市场去调节就可以了。
不清楚,有待调查

背景资料

    民间投资是根据投资项目资本总额构成中出资人的资金来源性质对投资进行一种分类,是相对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而言的,属于投资来源或投资主体的概念划分,从本质上说是一个具有深刻制度内涵的范畴。

鼓励民间投资政策要点

一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详细]

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技术攻关,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详细]

三是鼓励和引导民企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详细]

四是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在放开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详细]

中央政策回顾

非公经济36条
2005年2月出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因文件内容共36条,这份文件通常被简称为“非公36条”。[详细]

中小企业29条
2009年9月出台,这是继“非公36条”后又一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是对非公36条的补充和完善。[详细]

20条新政有望年内出台
鼓励民间投资20条,已于8月上旬上报国务院。按照惯例,如无意外,这一文件有望于年内出台。[详细]

民间投资六大领域

社会事业领域

  鼓励民资参与发展医疗事业。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

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鼓励民资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等。

金融服务领域

  允许民资兴办金融机构。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

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鼓励民资参与交通运输、水利工程和电力建设。鼓励民资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鼓励民资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资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

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鼓励民资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引导和支持民企有序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鼓励民企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商贸流通领域

  鼓励民资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支持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发展,鼓励民资投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流通业态。引导民资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

新旧36条不同点

新36条的内容更加细化 针对民间投资
    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新的若干意见也是36条,因此可叫做“新36条”。对比“新旧36条”,区别之一是范围不一样,2005年的(36条)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2010年的新36条则是针对民间投资的,后者范围小一些。[详细]

新36条突出执行性和操作性 细化到二级科目领域
    新36条突出执行性和操作性,提出了细化到二级科目的领域。如(民营资本若参加)交通铁路投资,有干线、专线和支线(领域)。 [详细]

投资方式不同 不仅是鼓励两个字
    发改委官员表示,新36条不仅是鼓励两个字,“比如金融行业,过去也说过要吸引民营资本进入,但现在是否能降低一些门槛?降低一些国有(持股)比例呢?” [详细]

民企进入油气等垄断领域谨防盲目

民间资本能够接过中央投资“接力棒”吗?

焦点一:民间投资等待全面激活
     “新36条”为民间投资开放了6个大的准入领域,16个方面的具体行业。而且针对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比如强调“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当前我国约有1000万家企业,其中750万家是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如果不转型,中国经济转型就是一句空话。[详细]

焦点二:民营企业面临“弹簧门”困境
    2005年的“非公36条”已经提出要降低垄断领域的准入门槛,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面临很多阻力。一方面是体制配套文件不足,政府的执行方面还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是各界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或多或少存在歧视。现在的市场准入问题与10年前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别,已经不再是政府在许多领域设置高压线,不让民间资本进入,而是所谓的“弹簧门”问题。[详细]

焦点三:垄断行业改革须大力推进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着诸多困难,其中一个就是人们的观念,特别是政府部门人员的观念问题,一些部门总是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对民营企业不放心;它直接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行业准入问题,所谓的“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所谓的“弹簧门”,进去了最终还要被弹出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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