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转变发展方式从哪里入手(2)
过去走的老路对现在影响很深。如果继续走老路,它就免不了像过去那样,由政府去审核攻关的项目,政府组织力量,政府指定研发单位,政府指定产业化责任机构。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是一个新问题。讲了20多年还是没有转变过来。“十一五”规划纲要制定之前有一个大讨论,提出症结在于存在“体制性障碍”。大家讨论的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四条:第一,政府保持了太多对土地、信贷等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第二,以GDP增长速度为主的政绩考核标准。第三,财政体制缺陷(以生产型增值税为主的收入结构,重要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过度下移等),促使各级官员不能不追求物质生产部门的高速增长。第四,市场没有发挥作用,要素价格扭曲,特别是生产资料的价格扭曲鼓励资源浪费。
前面讲的是“破”得不够,在执行“十一五”规划的时候,我们深切感到“立”得不够。“立”什么呢?就是有利于或者是鼓励创新和创业的制度环境还有待建立。30年来,中国人的技术创新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这些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进程步履维艰,有的技术干脆还没有开始产业化就夭折在摇篮里,有些企业成了“小老头树”,就是长不大。这就是制度环境不佳导致的结果。现在的技术发展非常快,你不能够做强,人家就超过去了。更糟糕的是碰到了垄断,干脆就把创新扼杀了。因此,不仅是要有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还要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正如科斯所说:最能激励创新、激励创造性发挥的诀窍就是,他对社会的贡献和他本人所取得的报酬差别越小,作用越大。
总而言之,不管是破除制度性障碍,还是建立一个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环境都有赖于改革。只有坚持改革才能消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性障碍,只有推进改革才能建立有利于发挥创新精神的经济社会基础。这两年,有个非常不好的现象是向旧体制回归。对此,我们需要打破阻力,一定要挡住,不开倒车,切实往前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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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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