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转变发展方式从哪里入手(3)

2010年12月03日 14:32《中国改革》 】 【打印共有评论0
政府如何在转型中正确地发挥作用

21世纪以来,改革推进得比较慢。不管是改革,还是创造环境,还是推进转型,政府确实是一个关键性因素,如何发挥其作用是一个重大问题。要真正让政府发挥自己在推进转型中的作用,前提是要推进自身改革。目前,中国政府在执行自己职能时,存在着“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偏差,各级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又管不好的事,而不少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却没有管或没有管好。针对这种情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终取决于政府自身改革成效。关键中的关键,乃是转变政府职能,限制政府权力,建设法治下的有限政府,履行政府应有职能,建设有效政府。

必须明确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政府在增长转型上的重要作用是提供公共产品,企业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中共十三大提出,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第一句话还有争议。政府怎么调节市场,含义是什么?第二句话没有争议,企业由市场引导的,不是由政府引导的。

具体来说,就有一个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应该做什么?现在,中央要求转变发展方式,各级政府都重视起来了,过去许多不作为的地方政府开始作为了,一些地方政府过去受人指责,厂家说政府不作为,但是,现在出现的问题就不是原来的不作为,而是为所不当为。比较普遍的问题有五种。

第一,指定技术路线。这对产业的实质危险性很大。最大的教训还是日本。当年,日本通产省和日本广播公司在整合高清技术电视的时候,认定了一条可模拟式,结果,美国发明数字式而使得日本大量的资本和研究力量的投入全部泡汤,而且人类进入了数码时代。

第二,用行政指定、评定的方法去决定哪个是创新企业。

第三,违法设立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本质上说,从事什么职业,从事什么活动,这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果说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禁止某一些人进入,那也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非禁即入”,没有法律明文禁止都可以自行进入。

第四,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市场与民争利。国企本该退出的领域却坚持不退。

最后,政府习惯于介入“竞争后”的企业活动,补贴本地企业。

当然,政府需要有所为。第一,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提供基本社保、良好的教育体系和科研体系,尤其是基础科研体系;第二,用公私合作(PPP)的方式提供共性技术和组织竞争前开发;第三,按照外部性大小,用补需方的方式对节能、环保产品提供补贴;第四,做好规划和协调工作。

<< 前一页123后一页 >>

相关专题:

凤凰网财新传媒合作专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热点推荐:

欢迎订阅凤凰网财经电子杂志《股市晚报》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编辑: huangshuo
更多新闻
凤凰网财经
今日热图昨日热图
最热万象VIP
[免费视频社区] 锵锵三人行 鲁豫有约 军情观察室 更多
 
 
·曾轶可绵羊音 ·阅兵村黑里美
·风云2加长预告 ·天亮了说晚安
·入狱贪官菜谱 ·刺陵精彩预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