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下月实施 40公斤以上电动车成机动车

2009年12月03日 19:01经济观察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下称《电摩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标准的核心,是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之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业内人士表示,这就意味着,上述管理条例所涉及的电动车辆将按机动车标准来管理。也就是说,以后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也需要和机动车一样,需要上牌、每年年检,驾驶者需要申请驾照。

据了解,目前最低配制的电动自行车,普遍用的36V、10Ah铅酸电池。按照这个最低配置,整车质量也将远远超过40公斤。这个区间的划定,等于是把刀直接架到了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头上。

“车架钢管的管壁不能低于1.2mm,否则不安全,必须用管壁为1.4mm的钢管。这样,单纯车架的重量就9公斤,电池的重量为17公斤,再加上零配件,低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做不出来。”爱马电动自行车董事长张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们只能去整合一些摩托车生产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够继续生存下去。”

由于电动摩托车时速高、且驾驶安全性不如汽车的特性,《电摩标准》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便于整顿交通安全,更好地管理电动摩托车。

而一些消费者表示,如果电动摩托车也需要和机动车一样年检和考驾照,会考虑弃用摩托转购家用小汽车。另一些人认为,摩托车的驾驶乐趣让他们不会因政策变化而改用其他代步工具。而且,在北京等一些“堵车”状况比较严重的一线城市,选择电动车或摩托车出行“别人皆堵我独行”的乐趣也让大家不会放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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