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摩新标暂缓实施 2000车企暂获生机
每经记者 宛霞 肖晓芬发自北京 上海
备受争议的 “电动车新国标”在距离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仅剩最后十多天时被叫停,2000余家电动车生产企业获得“一线生机”。昨天,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通知称,本月15日,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同时,国家标准委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该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
此前,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由此引发了一场“新国标将会使得电动车行业整体退市”的争议。
昨日,一听到此“利好”消息,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刚第一时间通知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并表示这是行业内各界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国家有关部委倾听民意后做出的举措,否则2000多家企业将由此失去电动摩托车生产资格,将成非法企业。
多家企业向记者表示,建议中国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时速定在30公里比较合适。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向记者透露,30公里时速是大家期望的一个数字,但包括整车重量等具体的数据还在具体的讨论中,现在对于这一标准的修订将会更加慎重。
昨日,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制定事务性工作的全国自行车标准化中心主任余世光表示,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已暂缓,现在新的讨论还没有正式开始,下一步标准该怎么修订,接下来国标委将组织企业、行业各方等进行正式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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