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调整再启:电力改革进入实质阶段

2009年11月20日 02:40第一财经日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高永钰

电价上调的时间姗姗来迟,国家发改委昨天下午3点宣布,自本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

CBN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此次除销售电价上调之外,各省区的上网电价也做了部分调整。陕西、甘肃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而浙江、上海和江苏等7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将适当下调。并且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

上周末,国家发改委已经同各省商讨完毕。尽管业界对于电价上调的预期上升,“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电价此前一直迟迟未动。”电力部门的一位官员在接受CBN采访时表示。

弥补电网亏损

国家电网公司此前向CBN记者表示,今年1~8月该公司累计支出购电费用5938亿元,其中因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单边上调,和垫付脱硫加价补贴资金影响,购电费增加382亿元,预计全年将达到600亿元。

去年,国家发改委在7月1日和8月20日分两次对电价进行调整,其中上网电价平均每度提高了4.14分,输配电价平均每度提高了0.36分,销售电价平均每度提高了2.61分,由于后一次电价调整,只上调了上网电价,而对终端的销售电价却暂时未做调整,导致两大电网公司的直接出现亏损。

“发电在整个电力行业的成本约为60%~70%。其余的则是电网企业的输配成本。”上海大学教授、国家电监会专家组成员言茂松在接受CBN采访时表示。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昨天的通气会上表示,去年8月20日调价后,由于当时通胀压力较大,且金融危机已经给经济发展造成冲击,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没有同步调整,导致购电成本剧增。今年1~8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亏损161亿元,同比减少利润238亿元。

两大电网的资产负债率都已经非常高了,如果再让电网承担上网电价的2分价差,可能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的还贷,那将是一个可怕的后果,这是任何一个部门都不愿意看到的,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

从国家电网公司透露的数据看,由于去年前9个月,国家电网亏损160.5亿元,国家电网所属30个地方公司中有25个公司亏损。

产能结构调整

“由于此前西部的电价基数较低,而东部的电价基数较高,并且西电东送的价格偏低。”韩晓平在接受CBN采访时表示。

此次电价调整,对于行业影响明显。CBN从国家发改委获悉,销售电价上调2.8分之后,有色金属行业利润将下降7.6%,采矿业下降5%,建材行业下降3.7%,而化工行业和制造业将分别下降2.8%和0.3%。

“这对于高耗能行业将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而且由于此次调整的是非居民电价,因此对于商业也将是一个较大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价格协会理事许光建在接受CBN采访时表示。

受昨天电价调整影响,金属期货普遍上涨。证券市场上,电力、钢铁板块全面上扬。

新能源电价有望近期出台

为减排二氧化硫,大幅度减少酸雨,近年来,中国燃煤机组普遍安装脱硫设施,使得电网企业需支付的脱硫加价资金增加,需要通过提高销售电价疏导。

“另外,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目前在电价中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不敷使用,需要提高标准。”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 CBN采访时如此表示。

据统计,自2005年底至2008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增加了868万千瓦,增长了703%,其中,风电装机增长了695%,且继续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需适当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同时,脱硫电价政策需进一步完善,2007、2008年共有2亿多千瓦的燃煤机组加装脱硫设施,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导致脱硫加价资金需求越来越大,需要通过提高电价进行疏导。

因此,国家发改委的意见是,制定与完善鼓励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政策,对电厂脱硫实行价格补贴,对风力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标杆电价,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此前,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接受CBN采访时表示,确定上网电价之后,在光伏发电并网时,对电网的接入系统也将给予相应补贴,以激发电网公司参与光伏并网发电的积极性,解决并网难的问题。

电价改革起步

在此次电价调整中,国家发改委强调,将加快城乡用电同价,工商业用电同价步伐,并按照公平负担原则,适当调整电压等级之间的差价。

并且,“要求各地研究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居民用电分档电价,对基本电量保持较低电量,用电越多、价格越高。”国家发改委的文件称。

电网企业的成本有的是直接发生的经营成本,有的是以电力安全为名义上马的调峰电厂,有的电网企业内部又存在补贴,有时甚至用购买的低电价来消化如三峡购电等高电价,这样也导致了终端电价异常复杂。

此前,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对于电价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在东北地区建立区域电力市场,进行竞价上网试点,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会同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办法,放开了20%的售电市场。”国家发改委的文件称。

此次调价,国家发改委对燃煤电厂实行标杆上网定价制度。新建机组投产后执行事先统一制定的标杆电价,改变了过去按项目成本核定电价的做法,并且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使电价及时反映煤价变化,将基础能源市场价格变化及时传递给电力消费者。

“中国的电价交叉补贴很严重,并且到现在为止,商业电价其实是最高的,其次才是工业电价。事业单位电价和民用电价最低。”韩晓平进一步称。

因此,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改革步骤,在发电环节,实行“三试点一放开”,即进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建立市场平台进行双边交易以及选择部分电网开展竞价上网试点,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放开新核准机组上网电价;在输配电环节,逐步开展按“成本加收益”办法核定电网输配电价的试点,强化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在售电环节,继续优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交叉补贴,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的销售电价体系。

“这意味着已经拉开了调价的前奏。”许光建进一步表示。

附表_近年各地电价调整概况

资料来源:本报整理

2004年1月1日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将全国省级及以上电网统一调度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统一提高每千瓦时0.7分钱。

2005年5月1日 自5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旨在解决2004年6月以来煤炭价格上涨、部分电厂经营亏损以及取消超发电价等对电价的影响。

2006年6月30日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06年6月3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

2007年7月1日 发改委发布通知,将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内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电网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8元和0.297元(不含脱硫加价),电价调整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2007年10月1日 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上调东北电网内部分电厂的上网和输电价格,以维持电力企业正常运营。

2007年12月 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采取分步降价或转让部分发电量指标方式,下调吉林、湖北等八省(区、市)统调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

2008年06月30日 在国家发改委确定自7月1日起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5分钱后,上网电价随同上调。

2008年8月19日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8月20日起,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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