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终裁油井管反倾销税

2010年04月12日 21:42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油井管生产商们,终于等来大洋彼岸另一只靴子的落地。

4月9日,美国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作出终裁,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9.94%-99.14%。

“加上之前13.20%的平均反补贴税率,行业内大多数企业需接受43%多的关税制裁,这意味着出口美国基本没有什么希望。”4月12日,一家油井管生产商的负责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此前2009年12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中国输美油井管(OCTG)“反补贴”案敲定商务部结论——对中国出口的油井管实施10.36%(后调整至10.49%)—15.78%反补贴关税制裁。

其中最富有戏剧性的,是江苏常宝公司的经历。

在反补贴案的抗辩中,江苏常宝作为被美国商务部抽中的强制应诉企业之一,争取获得了11.98%的反补贴差别税率。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差别税率最低,为10.36%;无锡西姆莱斯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为14.61%;浙江健力企业有限公司的反补贴税率最高,达15.78%。其它约90家涉案钢企则被征收13.20%的平均税率。

对于常宝而言,这更是一次要谨慎处理的事件。因为,反倾销税率部分,美国商务部给出的初裁结果为0—96.51%。天津钢管和其它企业为96.51%,而江苏常宝获得初裁税率为0。

据本报记者了解,该公司进行了积极而低调的争取。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此番反倾销终裁结果中,美国商务部把最高的99.14%扣给了江苏常宝及部分中国出口商;天津钢管、宝钢股份及其他37家中国公司则被征收29.94%的反倾销税。

“可能是美方反补贴税率出台后,其它企业就基本不再出口。常宝毕竟还拥有一定的机会,继续出口美国市场。现在对方发现还有,干脆彻底对中国企业关上大门。”4月12日,有油井管行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分析道。

贸易制裁这一“招数”的效果甚为明显。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文件,2008年美国共进口价值约27亿美元的油井管,这也创下了美中贸易摩擦金额第一大案、也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迄今处理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宗。

但自2009年二季度美国发起对华输美油井管的调查,中国对美这一产品的出口额迅速缩减至约11亿美元。

据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2010年5月24日对中国进口油井管是否对美国制造商造成伤害做出裁决,若认定造成伤害,反倾销税措施将在裁决做出后于6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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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洁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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