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经济高层对话签署7项合作文件

2010年08月28日 20:30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 张蔚然 翁阳)第三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28日签署7项合作文件。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表示,要继续发挥好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平台的重要作用,推动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双方签署的合作文件包括:《建立中日流通物流政策对话机制的备忘录》,由中国发展改革委与日本外务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签署;《关于日本政府对华无偿援助项下中日人才奖学金协议》,由中国商务部与日本外务省签署;《关于设立中日流通领域对话机制的备忘录》,由中国商务部与日本经济产业省签署;《关于加强交流与合作的备忘录》,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日本经济产业省签署;《关于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及相关贸易支持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合作备忘录》,由中国国家林业局与日本外务省、农林水产省签署;《中日朱鹮保护合作计划》,由中国国家林业局与日本环境省签署;《关于促进中日食品安全及其贸易稳定发展合作备忘录》,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与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签署。

另据中国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会议间隙向媒体透露,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问题上,双方一直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与交流,中日决心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基础上依据各自责任和能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并愿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取得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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