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哥本哈根12月19日电 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19日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该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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