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F总干事:NGO是公众直通车(2)
《21世纪》:国际NGO在气候变化谈判和环保进程中充当什么角色?
李普:WWF在20世纪90年代就介入了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至今已有20年。我们以不同的方式介入,我们做专业的研究帮助公众更好的理解气候变化,我们为公众和政策决定者提供气候变化应对策略,我们在全球不同的首都拥有团队和政府合作推进低碳道路。
卡斯坦森:我们不是任何宗教、政府或利益团体的代言人。NGO可以充当四种角色或作用。
比如不同国家集团的连接者,在两个集团之间提供指导。
例如,非洲国家集团和小岛国就在控制全球升温幅度上存在分歧。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小岛国希望将升温控制在1.5度以内,而非洲国家并不认同。小岛国历史不长,并不拥有充分的资源。WWF就要为两者搭起桥梁。
小岛国希望给欧盟施压,但是不知道应该跟哪个国家沟通。我们就告诉他们,可以不用找英国,而要去和德国或者瑞士说。
第二个角色是提供信息,发布各种研究报告是NGO的突出特点。站在科学研究的立场更容易说服谈判团体。
NGO并不植根于利益集团的特点,则超越了各种国家的单一立场。“我们的基本观点是地球和人类都必须得到可持续的发展。我们一切的行动都可以归因于此。”
《21世纪》:国际环保NGO的大发展历史是怎样的?NGO拥有哪些政府不拥有的功能?
李普:NGO可以成为公众的直通车,来传达他们对于环境保护的声音。可以和政府、公司或其他合作伙伴,来发现不同的应对气候变化的策略,帮助他们理解以前不曾遇到的问题。NGO专注于特定的领域和主题来做出贡献。
比如,我们和中国政府合作,进行水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WWF赢得了这样的声誉:可以帮助他人获得改变。
卡斯坦森:欧洲最早的环保组织可以追溯到1900年左右。丹麦有两个环保NGO的成立时间分别在1904年和1911年。早期的NGO着眼点都在于自然保护,与工业化带来的不良影响宣战:阻止因城市扩张和工厂建设而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侵占。
“二战”之后,随着国家阵营之间冲突的加剧,NGO更加显现出其超过国家主权的特点。而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通过,也直接促进了NGO在世界范围内的大发展。发展中国家的环保非政府组织也开始起步。
《21世纪》:获得资金的支持是不是NGO发展的最大动力?
李普:这不仅仅是钱,是支持。我们有5亿会员。是5亿相信我们理念的人,是支持我们的人。还有其他合作伙伴,政府和其他组织,加入我们的行动。最终衡量NGO的标准是他们的成就。用我们的资金,来推动关系重大的事情的发展。
《21世纪》:在某些领域的话题,NGO的观点也是不同的;有的时候,一个NGO内部的观点也有区别。比如针对美国气候立法的态度就不同。你如何理解NGO不同的观点对特定领域的作用?
李普:我们在这里,在哥本哈根有团队,在其他地方也有。他们一起合作,让全球为应对气候变化承担起责任。不同的观点也是为了全球能够共同承担责任。
WWF和个人、政府或者商业团体合作,着重为了找到应对气候变化的途径和解决办法。那么,我们和其他组织——比如SIERRA或者绿色和平——的风格是不同的。我们努力变得理性、建设性,我们努力提供解决方案。
《21世纪》:NGO可以取得很多成就,那么NGO是万能的吗,有没有自身的极限?
李普:没有一个NGO、没有一个组织可以说,能做任何事情。NGO也有不同的角色,有的NGO专注于扶贫,有的则专注于自然保护。WWF专注于可以做出成绩的那些领域。
卡斯坦森:NGO是因为它的专业分工而有了“天花板”。不同的NGO针对不同的领域;在丹麦,自行车爱好者、汽车拥有者、房子拥有者都有NGO组织。因为它的专业领域不同,所以它也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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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振华
编辑:
wang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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