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业主不需要承担风险
为何部分的中国业主对申请CDM项目感觉像“天上掉馅饼”?原因是在大部分项目中,中国业主不需要承担注册失败的风险。
业主和买家一般会采取这样的合作方式:业主先找好碳买家,二者签订协议,承诺注册成功后把减排量以某个价格出售。在这过程中,这笔注册费用由国外的买家垫付,注册成功后业主再支付相关费用。这种方式称为“买家垫付方式”。
谈及湖南成功注册的小水电项目时,张汉文说:“中国大部分的业主都没什么钱,所以采取这种买家先垫付的方式。”
以买家垫付的合作方式,瑞典碳资产管理公司和湖南湘科清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20多个项目。在这20多个的项目中,瑞典碳资产公司垫付了100多万的资金。
珠江啤酒的沼气回收项目采用的就是垫付的方式。不过珠江啤酒自身的项目建设的费用由自己承担。西克说:“珠江啤酒注册的费用包括注册是否成功的风险,都是由买方来承担的。”西克说的买方指的是南极碳资产。因为南极碳资产是项目开发机构,也同时扮演买家的角色。多数外资的CDM开发机构都能同时扮演买家和项目开发机构的角色。
南极碳资产在国际上以高于协议购买的价格出售减排量,通过价格差获得利润。
虽然像南极碳资产这样的公司,既可扮演项目开发的角色,亦可扮演买家的角色,但在实操中,西克仍需要和中方当地的一些相关机构、协会或咨询机构合作。“我们一般采取三方合作。因为集中在北京的公司或开发商,不可能在每个省份都有那么多的关系和项目资源,所以我们一般是找当地的政府服务中心、咨询机构合作,帮我们找项目,联系业主,商谈协议。”
作为外资碳资产管理公司的中国代表,西克和张汉文两人也颇为熟络。当记者跟西克提起湖南CDM项目服务中心时,西克马上就说出了张汉文的名字。
自愿减排机制也成通道
除了CDM项目,市场上渐渐兴起一种减排机制——自愿减排机制。选择自愿减排机制的业主同样可以出售减排量获利。
自愿减排不是联合国框架下的减排机制。它是针对自愿选择购买减排量的机构。例如一些跨国企业,为了尽社会责任,会去购买一些减排量,抵消自身企业产生的部分排放量,以树立一个绿色环保的企业形象。甚至有人在选择坐飞机的时候,计算自己乘坐飞机时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购买机票时,购买相应的减排量。
西克说:“自愿减排在国外是一个很火的话题。特别是现在哥本哈根会议不是很成功的情况下,企业和个人对这种自愿减排的需求明显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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